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1063 |
宗地面积: |
46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上溪镇伟亚路西侧001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2-3 |
建筑密度(%): |
35-45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32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2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4万元 |
|
|
起始价: |
360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10元/平方米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2年01月06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2年01月18日16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11064 |
宗地面积: |
46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上溪镇伟亚路西侧002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2-3 |
建筑密度(%): |
35-45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32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2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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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360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10元/平方米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2年01月06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2年01月18日16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11065 |
宗地面积: |
46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上溪镇伟亚路西侧003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2-3 |
建筑密度(%): |
35-45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32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2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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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360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10元/平方米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2年01月06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2年01月18日16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11066 |
宗地面积: |
46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上溪镇伟亚路西侧004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2-3 |
建筑密度(%): |
35-45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32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2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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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360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10元/平方米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2年01月06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2年01月18日16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工业项目资格经义乌市工业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查通过的企业。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及在本市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并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2月29日 至 2012年01月05日 到 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三楼38、40号国土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2月29日 至 2012年01月05日 到 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三楼38、40号国土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1月05日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1月05日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1063 号地块:2012年01月06日09时00分 至 2012年01月18日16时00分 ;
2011064 号地块:2012年01月06日09时00分 至 2012年01月18日16时00分 ;
2011065 号地块:2012年01月06日09时00分 至 2012年01月18日16时00分 ;
2011066 号地块:2012年01月06日09时00分 至 2012年01月18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以现状出让,竞买人自行勘察现场。出让地块范围内如有供电、供水、排水、通讯、构建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地块的供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宗地范围内实施的建设项目须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义乌市新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四楼产权交易大厅
联 系 人:翁春菊 叶小平
联系电话:85232726
开户单位: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
银行帐号:120802000904904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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