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说 明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沙柳街道船帮里村正在实施生态旅游建设,有个地宫及附属建筑委托我方开发。
我们所做的主要是城隍殿及城墙及骨灰楼、岩雕和太平禅寺三大块,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隍殿及城墙已建成并开始运营,投入资金约450万元;岩雕排险及岩体外层切凿工程已完成一半,投入资金约50万元;太平禅寺前方广场拓展、石坎砌筑、凉亭建筑工程已完成,地面已有一半铺设地砖,另一半因塘渣尚未夯实,暂未硬化,投入资金约450万元。鉴于寺庙审批具有相当难度,该处拟先兴建一座戚继光纪念馆。前期投入总计约950万元。
二、后续主要工程为骨灰楼建设,选址在城隍殿右前方,占地约2亩,均为村集体土地。拟建3层楼,装修骨灰架约30000个,投资估算3500-4000万元。目前该项目业经各相关部门审核批复,并已纳入三门县城建规划,接下去尚需报国土局办理一个合适的用地指标即可动工。
三、延伸工程岩雕和戚继光纪念馆投资估算各为500万元,合计1000万元。这些工程或可根据资金充裕情况及其对骨灰楼营运环境的影响决定是否有必要启动。
上列三项投资总额为5500-6000万元,若延伸工程暂予搁置,则为4500-5000万元。建成后可经营骨灰架按25000个计算(因该项目名义上是公益性质,且建设用地权属村民集体所有,故须无偿留给村里中等位置5000个),若能以平均8000元/个(这大概是当前市场最低价了)脱手,则毛利当在1.5亿元以上,当然变相的市场化运作所需的营销、管理、财务等费用也应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我方寻求的对象应具备充分的资金实力,准备承担本项目全部投资(包括前期投资)并有意与我方合作开发。在此前提下,对方可根据投资计划获取该项目70-80%的收益。工程施工、运营管理均由对方负责,我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做好村民工作,提供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