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异地温州商会招商专员考核工作,确保招商引资和商会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关于派驻异地温州商会招商专员的通知》(温委办发〔2014〕97号)精神,制定本考核暂行办法。
第二条 考核分档。工作组分两档进行考核。一档: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二档:重庆、山东、河南、河北、辽宁。
第三条 考核内容
(一)招商引资工作;
(二)商会建设工作。
第四条 考核要求。以组为单位,各组完成任务的综合考核得分要求在60分以上。
第五条 考核计分方法。考核计分由基础分、加分因素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为:招商工作80分、商会建设20分。
(一)招商引资。
1、基础分考核内容。建立在外温商(企业)信息库;报送投资信息;开展招商活动;达成项目签约;推进项目落地;促成资金到位。
2、加分项目。引进满足条件的总部经济项目;引进满足条件的,且总投资达2亿元、6亿元、20亿元以上(含)的重大产业项目(实行一次性加分)。
3、考核评分。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及考核评分办法见附件1。
4、认定原则。引进项目指从省外、境外引入本市的温(浙)商内外资项目,引入本市的温<浙>商内外资项目的实际到温州投资的金额,包括温(浙)商资本回归项目、人才科技项目,不包括房地产项目。如A工作组在B工作组区域内招商引进的项目,所引进的资金按照A占30%、B占70%的比例进行折算,并需提供项目承接地招商局出具的认可证明。具体项目认定参照我市温商回归项目认定办法;没有按时申报(每月25日前)以及相关资料提供不全的,不予考核计分。
(二)商会建设。
1、考核内容。省级商会组建;商会网络拓展;温州会馆建设;商会规范化建设;温商党建。
2、考核评分。商会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见附件2、3。
第六条 考核安排。考核工作,由现场考核和自查申报相结合,考核程序按照温委办[2014]97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七条 本考核办法由市招商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及考核评分表
2、商会建设工作任务及考核评分表
3、温商党建工作任务及考核评分表
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及考核评分表
分类 |
考核 |
分值 |
考核内容与要求 |
赋分办法 |
基础分项(80分) |
信息库建设 |
5 |
完成实力强、产业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有投资需求的温籍企业信息收集,并建档入库的实际数量。 |
按实绩赋分。根据实际完成数量进行排名并计算考核得分。同档第一名得5分,同档其他组得分=(实际完成数量/第一名的完成数量)×5。 |
信息 |
5 |
收集、梳理投资项目信息,积极向市招商局报送并被采纳。 |
按实绩赋分。根据报送量并计算考核得分。同档第一名得5分,同档其他组得分=(实际完成数量/第一名的完成数量)×5。 | |
开展招商活动 |
10 |
积极开展小分队招商、召开专题招商推介会、组织邀请温商组团回乡投资考察等招商活动。 |
按实绩赋分。根据开展活动批次并计算考核得分。同档第一名得10分,同档其他组得分=(实际开展数/第一名的完成数量)×10。 | |
项目 |
10 |
促成固定资产投资过亿元项目的签约,提供双方签订的项目投资合同书(协议书)、落地方盖章证明。 |
按实绩赋分。根据签约项目数并计算考核得分。同档第一名得10分,同档其他组得分=(实际签约项目数/第一名的完成数量)×10。 | |
项目 |
10 |
认定须提供材料:落地项目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许可证》等材料或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材料。 |
按实绩赋分。根据新引进落地项目数并计算考核得分。同档第一名得10分,同档其他组得分=(实际落地项目数/第一名的完成数量)×10。 | |
到位 |
40 |
到位资金考核认定须提供材料:1.项目投资合同(协议)复印件;2.投资企业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及法人复印件;3.新引进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市域内金融单位出具的项目资金到帐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的相关材料(须相关金融部门盖章有效)。 |
按实绩赋分。根据实际资金到位数并计算考核得分。同档第一名得40分,同档其他组得分=(实际完成资金数/第一名的完成数量)×40。 | |
加分项目 |
总部经济项目 |
引进纳税登记在本市,在中国境内投资、授权管理或服务的企业不少于3家的总部型企业。 |
每引进一个注册资金5000万元、总资产1亿元、年地方财政收入3000万元的总部经济项目加2分. |
|
重大产业项目 |
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且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
1.对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考核期内到位资金累计达到1亿元(含)以上,每个项目加2分; |
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