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服务,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以支持和服务海外高层次人才到浙创业创新为出发点,最大限度为海外引进人才提供工作生活便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居住证受到了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广泛欢迎,被他们称为“红卡”。“红卡”的发放对象主要是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外连续工作或学习3年以上,在浙江省企事业单位担任高级管理或高级技术职务,或从事自主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红卡”的制定出台,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了部分市民待遇,给他们在浙江创业生活带来了便利。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以技术入股或者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允许以商标、著作权(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须在国内注册或登记并受保护)出资创办企业,非货币出资金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可按规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二是可依法享受股权出资、股权出质、债权出资等政策。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取冠“浙江”省名的,注册资本放宽到200万元。创办的中介服务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其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 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创办的企业申请变更为无区域企业名称的,可享受名称变更直通车待遇,到省工商局办理手续。三是持证人到居住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子女在当地就读,与本地户籍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四是中国国籍留学归国持证人可按规定办理在省内落户并取得公民身份证,外籍持证人可凭《居住证》并按有关规定在原签证有效期到期前7日内办理相应期限的多次往返签证或居留许可,并在申请永久居留证等方面获得相应便利。五是持证人可以优先享受当地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外籍持证人可按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购买一套自用商品住房。可按规定在本省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离开本省时,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转移或提取手续。六是持证人可以按规定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
目前,浙江省有关部门正抓紧制定浙江“红卡”制度的落实细则,同时,做好“红卡”制度的宣传,争取在4月30日“红卡”制度正式生效后及时发放首批“红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