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县长主持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县长分管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工业经济、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教育、重点项目、金融国资、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具体分管县府办、发展和改革(重点办)、经贸、劳动与社会保障、统计、环境保护、能源、安全生产、国资管理、税务、国土资源、工业园区、机关事务、外事、科技、农村能源、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广播电视、体育、食品药品监督、金融保险、电力、盐业、电大分校等工作,联系总工会、妇联、档案、文联、关工委、地方志、红十字会、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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