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发展改革、重点项目、财政、审计、编委会、武委会等方面工作,负责税务、国有资产管理、人劳社保、住房资金管理、安全生产、机关事务管理、行政法制、应急管理、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财政局(国资委)、审计局、编委办。
分管县府办、发改局、地税局、人劳社保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安全生产监管局、机关事务局、法制办、应急办、研究室、督查室、民宗局。
联系烟草局、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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