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工业、环境保护、劳动人事、依法行政、安全生产、人民武装、司法、电子政务、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府办、发改局、经信局(中小企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安局(消防大队)、监察局、司法局、人力社保局、安监局、环保局、行政服务中心、统计局、法制办、应急办、辉埠新区、乡镇功能区。联系人武部、法院、检察院、老干部局、供电局、邮政通讯机构、驻常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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