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市长主持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分管财政、审计、编制工作。负责工业经济、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发展改革、税务征管、国资营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经济环境建设等方面工作。具体分管市府办、发改局(物价局、重点办)、经信局(中小企业局)、安监局、环保局、招商局(协作办)、财政(地税)局、监察局、审计局、统计局、编委办、机关事务局、上市办、监管办、行政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评审中心、交易中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部开发办。联系总工会、工商联、国税局、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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