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网讯:“十一五”期间,长兴县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保障标准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障等基本实现全覆盖,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18个、社区(行政村)养老服务站21个,新建、改建敬老院9所,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8%。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建成拆迁安置房56.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2.6万平方米、廉租房2万平方米,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1.3万户,帮助农村困难群众改造危旧房198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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