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网讯:项目编号 24
项目所属地区 龙港镇
项目名称 龙港商务、旅游休闲公馆
项目所属行业 服务业
项目背景及市场分析:
龙港镇建镇于1984年,地处浙南,位于浙江八大水系鳌江入海口南岸,东濒东海,西接104国道、甬台温高速公路和温福铁路,南背依经济发达的江南平原,北岸为平阳县鳌江镇。是浙江省的经济强镇,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试点镇。先后获得了“中国印刷城”、“中国礼品城”、“中国印刷材料交易中心”和“中国台挂历集散中心”等“国”字称号。龙港发展快、潜力大、区位优势突出、符合城市布局,经济总量、人口和城镇规模等都超过或接近建制市标准。浙江省政府《温台沿海产业带发展规划》(2004.12)提出:“在培育温州大都市区的同时,积极培育龙港、鳌江组合城市,使龙港、鳌江成为以工业和商贸为主,辐射浙南闽东北地区的现代化组合型港口城市,带动整个鳌江流域协调发展的经济、文化中心”。
作为鳌江流域中心城市的龙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商务交流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也达到相当高层次,但目前龙港没有一个成规模、上档次的休闲场所以供服务。因此亟需在该地区建设一个集时尚休闲人文内涵与高品质服务为一体、多功能、综合性、多元化的大型商务旅游休闲场所,致力打造浙南闽东北地区休闲服务 “星级”品牌,成为辐射周边县市的商务旅游休闲中心。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要求:
商务旅游休闲公馆项目现选址于苍南县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北、人民路以东交叉地块,与周边各城镇都有快车道连接,与周边各县市都有高速路连接,辐射区域广。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2亩,地形块状,预计总建筑面积为55000㎡。
项目准备或进展情况:
本项目规划根据政府相关区域规划的原则编订,前期工作已开展,用地使用功能已作调整。
项目财务评价:
估计总投资约2.2亿元。
项目合作方式 独资或合资。
项目可提供的合作条件 提供相关服务,享受苍南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