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经济开发区是四川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并即将升格为省级经济开发区,今年可实现百亿工业园区。泸县经济开发区由临港经济园和城西工业园组成,规划建设面积36平方公里,已建成5平方公里,入驻企业127户,初步形成以酒业、机械、化工、纺织•服装为主的产业格局。泸县经济开发区已入驻有美国科瑞德-凯华制药、马来西亚杰飞制衣、台湾伟翔模具、香港沛思制衣、广东盈同电子、川雄照明、朝发皮具、福滨服装、亚奥鞋业、北京天蜀兴旺玻纤、浙江兰良水泥、江苏三笑集团、福建江阳钢铁、海南椰岛酒业、广西中龙柴配、云南兴隆包装、贵州坤羽实业、重庆劲牛机械等企业,于2008年被评为“四川省承接产业转移优秀园区”。
临港经济园是四川长江北岸通江达海最近的一个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面积26平方公里,主要发展以汽车、摩托车配件和重型机械产品为主的机械加工业;以煤化工、重化工、
精细化工为主的化工业和以港口为依托的物流经济。目前,年吞吐量达400万吨的神仙桥码头一期5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已建成并投入运行。今年,临港经济园可提供土地1600亩。
城西工业园位于县城西部,厦蓉高速和隆黄铁路穿园而过,规划建设面积10平方公里,已建成4平方公里。园区各项配套设施完善,主要发展以汽车、摩托车、工程机械配件为主的机械加工业,以纺织•服装业等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以医药、电子等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高新技术产业。今年,城西工业园可提供土地2400亩。
一、用地支持
国家规定泸县最低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为6.4万元/亩。根据项目规模可优惠到4万元/亩或一事一议。
二、税收及财政支持
泸县目前执行的税收支持政策是:外来
投资企业从投产之日起,企业所得税按国家税收政策缴纳后,留县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补助二年、减半补助三年。
注: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实用税率为17%,留县部分为征收额的16.25%;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留县部分为征收额的40%;建筑营业税征收率为3%,留县部分为征收额的65%。
三、规费支持
入驻工业园区的项目免缴厂房及办公用房的城市建设配套费、供电及配电贴费。政策性收费留县部分减半收取,服务性收费按成本价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