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网讯:苍南县是浙江省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县,全县少数民族人口呈"大分散、小聚居"分布,有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傣族、黎族、畲族、哈萨克族、俄罗斯族、鄂伦春族、高山族、水族、纳西族、土族、撒拉族、仡佬族、锡伯族、阿昌族、羌族、塔吉克族、京族等33个少数民族,有2个民族乡和30个民族村,总人口3.1万人。其中畲族人数最多。畲族有自己的语言。畲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无本民族文字。畲数使用接近于汉语客家方言的语言,通用汉文。次为回族,回族通用汉语、汉文。少数民族最早迁入境内的,为明宣德十年(1435)的后隆回民,其次为明嘉靖至清初先后迁入的畲族诸姓,他们大部分有聚居的村落。其他少数民族,大多数是因工作、经商、婚娶等关系而迁入。根据1982年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933310人,其中11个少数民族合计17326人,占总人口1.86%。1990年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1044503人,其中28个少数民族合计20421人,占总人口1.96%。2000年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1167589人,其中少数民族合计22694人,占总人口1.95%。2010年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118.4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