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位于浙江西南部,浙闽边境。东邻云和、景宁县,南连庆元县,西界福建浦城县,北接遂昌、松阳县。辖区东西宽70.25公里,南北长70.8公里,面积3059平方公里。境内层密叠嶂,襟带众流。海拔千米之上的山峰有730余座,境南有海拔1929米江浙最高峰黄茅尖。瓯江上游龙泉溪在境内流长125公里;西北部有住溪,是钱塘江水系乌溪江源流;西部有宝溪,为闽江水系支流。属亚 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7.6℃,降水量1664.5毫米,无霜期262天。自然灾害以水、旱灾为多。
出土文物证明,新石器时代,龙泉土地上就有人活动。东晋太守元年(323)。属永嘉郡松阳县,建置龙渊乡。唐武德三年(620),因避高祖李渊讳,改龙渊乡为龙泉乡。唐乾元二年(759),建立龙泉腈以治地黄鹤镇(今龙渊镇)。宋徽宗宣和三年(1121),诏天下县镇凡有龙字者皆避,因改名为剑川县。宋绍兴元年(1131),复名龙泉县。宋庆元三年(1197),析龙泉之松源乡及延庆乡部份地置庆元县。明洪武三年(1370),庆元县并入,洪武十三年十一月复置庆元县。
1949年5月13日龙泉解放。1958年11月,庆元县并入。1973年7月,复建庆元县,至1975年8月,龙、庆二县始分署办公。1990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龙泉县设立龙泉市(县级),仍属丽水地区行政公署。 辖区内行政区划屡经变易。至1990年,分龙渊镇及八都、锦旗、城南、城郊、城北、道太、安仁、龙南、屏南10个区(镇),43个乡(镇),第四次人口普查总人口26609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0916人。平均每平方公里87人。人口中汉族258393人,畲族7607人。还有回、苗、彝、壮、满、侗、瑶、白、黎、土家等少数民族。1992年4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部署,进行撤区扩镇并乡工作,经撤、扩、并后,辖9镇8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