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0月29日电 (记者 于立霄)原北京怀柔区一副乡长张卫国因伙同他人虚构拆迁补偿款,贪污近千万元人民币。记者29日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此案一审以犯贪污罪、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
张卫国曾是北京市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原副乡长、111国道建设指挥部喇叭沟门分指挥部原常务副指挥。
检方指控称,张卫国伙同怀柔镇“城建办”职员、评估公司经理并指使他人,利用其主管111国道二期工程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拆迁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在2010年4月至6月,虚构一拆迁户,虚假评估并发放补偿款259万余元。
检方还指控,2009年至2010年间,张卫国分别与北京市某消防工程公司原经理王某某、市政公司项目经理、村委会主任等人预谋,采取虚假评估被拆迁地上物或发放拆迁款等手段,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共计2744万余元。
此外,张卫国还利用主管拆迁补偿工作便利,为时任怀柔区怀柔镇政府城建办职员的田怀建牟利,并收受田给予的现金50万元及价值9万余元手表两枚。
田怀建妻子李京桥明知丈夫正在被警方抓捕,仍为田提供车辆、钱款,并安排田潜逃藏匿,涉嫌窝藏罪。2011年6月,张卫国等9名嫌疑人陆续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张卫国伙同他人贪污、诈骗拆迁款956万余元。检方指控其涉嫌受贿,及伙同王某某等人骗取拆迁款204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因证据不足未被认定。
法院还认为,张卫国到案后协助抓捕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现;田怀建到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依法两人均可从轻处罚。最终二中院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