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武,男,彝族,1968年8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石屏普师班学习。
1987年7月至1989年9月,石屏县哨冲小学任教。
1989年9月至1992年10月,石屏县文联工作。
1992年10月至1994年3月,中共石屏县委宣传部工作。
1994年3月至1995年3月,中共石屏县委办公室工作。
1995年3月至1995年11月,中共石屏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5年11月至1996年12月,中共石屏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3年8月至1996年6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治专 业大专班学习)。
1996年12月至1999年3月,石屏县冒合乡党委书记。
1999年3月至2003年1月,共青团红河州委书记。
2003年1月至2008年3月,中共元阳县委书记(其间: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领导干部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研究生班云南班学习)。
2008年3月至2009年12月,红河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州老龄委办公室主任(兼)。
2009年12月至2012年6月,红河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兼)。
2012年6月至今,红河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兼)。
分 工
负责民族宗教、教育卫生、救灾救济等工作。
分管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红十字会、州老龄委、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州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联系州人大、州政协、州委老干局、红河学院、红河州行政学校、各民主党派、驻州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