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3月28日电 (崔琳 魏建军)“于27日发生在兰州的警车撞人事故,初步看是一起普通交通肇事事故。这样的事故平时也常发生,只不过该案涉及警车,社会关注度高,比较特殊。”兰州市交警支队东岗大队大队长董文华2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27日中午,兰州市一辆蓝白相间的别克警车由南向北驶至金雁大桥北段时,先后撞上三位路人,其中,两位市民伤势较轻,另一位市民被撞出桥面,当即被一根露出地面近半米的钢筋贯穿右腿,随后不幸身亡。据悉,该警车属兰州市城关区法院。
董文华说,事故发生后,警方与法院双方兵分几路,分别对家属展开安抚;商议理赔相关事项;展开事故原因调查及结果鉴定,工作一直持续到28日凌晨1时。经过初步判断,该案是一起普通交通肇事事故。
随后,记者又来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院方称肇事司机李某是该院聘用人员,事故发生后,该院也积极配合警方工作,与受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同时,该院将于近日举行专门新闻发布会介绍事故详细情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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