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2月15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屋宇署昨日发表声明,表示特首梁振英的赤柱旧居,曾于2000年发现有僭建物,但当时已委任认可人士完成清拆及复修,所以署方并不知悉有关僭建物的用途及面积。署方重申,会不偏不倚地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并不会因为业主的身份而作任何特别安排。
香港屋宇署回应传媒查询有关他们在2001年1月19日发出的新闻稿,指出梁振英赤柱东头湾道旧居“单位有改建情况”的问题。香港屋宇署表示,根据2000年12月及2001年1月多次视察所得,发现上址楼宇及其后面的人造斜坡之间,在该屋苑的批准建筑图则上显示为原有的空间内有僭建物,包括一些梁、柱、墙、楼梯及楼板。
署方在首次视察该空间时,有关僭建物的清拆工程已在业主委任的认可人士的监督下展开,所以并不知悉有关僭建物为何。而僭建物的清拆及修复工程其后于2001年1月下旬完成。香港屋宇署表明,会根据《建筑物条例》办事,不会因为业主是高级政府官员或社会知名人士,在执法上有特别处理。
香港屋宇署职员在本月11日曾进入梁振英赤柱旧居视察,初步并未发现单位有任何需优先取缔的僭建物或密室,亦未发现有通道通往屋后的人造山坡及单位后的空间。香港屋宇署人员随后表示,需要进入其他单位,才知道单位后面的空间是否有僭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