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2月12日电 香港特区保安局局长黎栋国12日表示,截至11月,回归以来有共超过1.5万宗加入中国国籍申请,当中逾1.2万宗获批。
黎栋国指出,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至今年11月,入境处共接获15518宗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个案,当中12658宗申请获得批准,另有1293宗不获批准和193宗撤回的个案,但入境处并无备存拒绝原因的统计。
他说,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申请人的主要原属国籍,包括巴基斯坦籍、印尼籍、印度籍、越南籍和菲律宾籍。
黎栋国指出,入境处运用酌情权审批入籍时,往往要考虑申请人是否有良好品行等方面的资料。
根据《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自1997年7月1日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并授权特区政府指定其入境事务处,根据《国籍法》及《解释》处理特区内与中国国籍有关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