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4日电 今年5至10月,各地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8个检查组对48个风景名胜区进行抽查。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关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结果。其中,重庆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综合评分低于60分,保护管理不达标,责令限期整改。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通报消息,重庆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毁坏文物古迹,情节严重。除此之外,该名胜区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违规将经营权、管理权和门票收取权整体转让给企业行使。
二、管理机构无法实施统一有效管理。
三、建设电动扶梯不依法履行报批核准程序,收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改正。
针对重庆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存在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一是纠正违规转让风景名胜区管理权行为,规范门票管理;二是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管理职能,政企分开;三是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对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建城函﹝2011﹞180号)决定,停止一切违法违规建设活动,已经造成生态环境、重要景观和文物破坏或者灭失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法律责任;四是整改验收合格前暂停风景名胜区内所有建设活动及审批。
背景资料
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1982年被命名为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重庆段)包括奉节-白帝城、瞿塘峡、巫峡、神女溪、大宁河小三峡、马渡河小三峡、大昌古镇、巫溪庙峡、自然生态培育区、忠县石宝寨、丰都名山、涪陵白鹤梁等区域,规划面积1095.67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