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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招商引资与投资指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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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资料显示,今年 12 月,中国续为印尼蔬菜水果最大进口国,且所占比例进一步

增加。据印尼中央统计局统计,12 月,印尼蔬菜进口总额 8112 万美元,其中自中国进口5219 万美元,占比 64.3%,远超过自缅甸(645 万美元)和泰国(563 万美元)的进口数量;水果进口总额 1.16 亿美元,其中自中国进口 8198 万美元,占比 70.5%,其次为美国(1055万美元)和泰国(657 万美元)。2013 2 月份,印尼自中国进口蔬菜和水果分别占同类产品进口总额的 63.1% 58.9%。印尼农业问题研究人士古多利认为,印尼自国外进口果蔬产品比例很高的原因是果蔬种植水平较低,有效种植面积较少,导致产量不足,加之 2010 年印尼与中国签署东盟自贸协议,进口税较低。

3. 畜牧业印度尼西亚适宜放牧的面积广阔,近年来,为提高国民营养水平,减少进口,印度尼西亚政府大力发展畜禽业,强调集约化经营,发展大中型的养鸡场、养猪场、奶牛场。印度尼西亚的主要畜禽品种是山羊、牛、绵羊、鸡和鸭等。

4. 渔业印尼是世界第 7 大渔业产国,仅次于中国、秘鲁、日本、智力、美国和印度,苏门答腊东海岸的巴干亚比亚比是世界著名的大渔场。印尼不但岛屿众多,而且地处热带雨林地区,所以海洋生物多,渔业资源十分丰富。印尼捕捞业主要鱼货品种有金枪鱼、鱿鱼、鲨鱼、赤点石斑鱼及各种鲷科鱼类。主要鱼类分布在南中国海、巴厘岛、塞兰岛、苏拉威西岛、扬德纳岛等附近海域。印度尼西亚重视养鱼场的建设以及发展海滩网箱养殖、对虾养殖等。捕虾业和养虾业同步发展,享有盛名,近年更大力引进外资,增加冷冻包装设备,大量出口,已在世界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5. 林业印度尼西亚林业资源十分丰富,热带红木闻名于世,但砍伐量大于生长量,1985 年起禁止原木出口,在保护资源方面起了一定作用。近年来,政府重视发展木材加工业,大量出产211胶合板,已控制世界 2/3 市场。

据印尼媒体报道,印尼林业部颁布关于限制森林开采特许权经营面积的条例(印尼林业部 2014 年第 8 号部长条例)规定,在印尼从事自然林、生产林和工业林开采的企业,每个营业执照允许的特许经营权面积为 5 万公顷(巴布亚和西巴布亚省允许 10 万公顷),而每家企业最多能拥有 2 个营业执照。限制森林特许权经营面积旨在防止企业垄断,让更多企业公平参与竞争。不能将特许经营的林地划分成为许多小块,如同在一个省内,其最大面积仍是 5万公顷,并登记在同一个营业执照下。

6. 旅游业重要创汇行业,政府高度重视,注意开发旅游景点,兴建饭店,培训人员和简化手续。

主要景点有巴厘岛、婆罗浮屠佛塔、“美丽的印度尼西亚”缩影公园、日惹皇官、多巴湖等。

2013 年最受外国游客喜爱的旅游胜地是雅加达、巴厘及巴淡三地。而巴厘岛仍是外国游客来印尼的首选旅游胜地。2013 年外国游客中 30% 去巴厘岛,20% 去雅加达,20% 去巴淡。

2013 年赴印尼旅游的外国游客人数比 2012 年增长 9.39%,增加约 76 万人次。

根据印尼旅游与创意经济部数据,20141月至4月,印尼的外国游客达到367.4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 10.64%。其中第一季度印尼的外国游客达到 294.8 万人次,4 月份外国游客达到 72.6 万人次,同比增长 12.41%。今年第一季度访问印尼的外国游客中,新加坡游客最多,为 46.4 万人次,其次分别为马来西亚 41.4 万人次、中国 32.4 万人次,澳大利亚 31.6 万人次。

7. 煤炭业印尼煤炭资源非常丰富,据统计,印尼是世界第四大煤炭储藏国;据 BP 能源统计,印尼已探明煤炭储量 43.2 亿吨,居世界第 15 位。印尼已探明煤炭储量主要分布在苏门答腊和加里曼丹两岛,特别是集中在苏门答腊岛的中部和南部,以及加里曼丹岛的中部、东部和南部。

印尼的煤矿多为露天矿,开采条件较好。但随着近年来开采量增加,露天煤矿的面积逐渐缩小,未来开采深度和难度将逐渐增加。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煤炭需求迅速增长和市场价格不断走高,印尼的煤炭产量和出口量逐年增加。使印尼一度成为世界第一大煤炭出口国。亚洲占印尼煤炭出口量的 70% 以上,其次为欧洲和美洲。在亚洲的主要出口对象是印度、日本、中国等,近年来对中国煤炭出口逐年递增。

据相关资料显示,尽管煤炭价格持续走低,但印尼煤炭出口量有增无减。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矿产煤炭局长苏基阿尔日前在巴厘岛举行的国际煤炭大会时表示,为保护印尼煤炭

资源,防止煤矿企业在煤价偏低时追求高利润而进行大规模开采,造成煤炭生产过剩,政府将限制煤炭产量。鉴于很多煤矿位于苏门答腊和加里曼丹,政府将在两地港口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兴建 14 个煤炭出口港,以监督和限制煤炭非法出口,使国内的煤炭供应与出口市场需求趋于平衡。

为发展和提升原材料出口价值,印度尼西亚于 2009 年时出台新矿业法,规定 2014 年开始禁止出口原矿。据英国《金融时报》3 20 日报道,随着近日作为全球主要镍供应国的印尼的原矿出口禁令正式生效,镍市行情一改去年颓势大幅上涨并于本周初进入牛市,给中国等镍进口依赖程度大的国家带来极大负担与挑战。2014 年由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与上海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印尼八星投资公司合作开发的一个镍铁冶炼项目在印尼苏拉威西岛中国—印尼经济合作区青山园区开始建设。这一项目总投资近6.4亿美元,计划于2015年投产。届时它将成为印尼最大的镍矿冶炼厂,达到年处理红土镍矿约 300 万吨、年产镍铁 30 万吨的生产规模。

8. 榈油产业东南亚国家属于热带雨林气候或热带季风气候,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是全球两大棕榈油生产国。目前世界上主要生产国只有三个,分别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尼日利亚,这三个国家的总产量占世界棕榈油总产量的 88%,自 2007 年以来,印度尼西亚成为世界最大的棕榈油生产国。印尼棕榈油主要产区在苏门答腊岛,苏门答腊岛的棕榈种植面积和产量占印尼总面积产量的 80%。印尼的棕榈油生产商很多,著名的有金光集团(Sinar Mas Group)、米南伽奥甘农业公司(PT Perkebunan Minanga Ogan)、金鹰国际集团(RGM International)等,其中金光集团是印尼最大的棕榈种植、棕榈油精炼加工和油化学品生产商之一,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棕榈油精炼厂。上述集团、公司掌握印尼大部分棕榈油市场,为印尼和各国提供了大量的棕榈油。

根据印尼棕榈商协会资料,2014 1 月印尼棕榈油及衍生品出口量仅达 157 万吨,较去年 12 月的 202 万吨下降了 22.27%,主要由于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国棕榈油需求下降,其中印尼对印度出口仅为 26.1 万吨,环比下降 54%;印尼对巴基斯坦出口仅 6.8 万吨,环比下降41.6%。而印尼和马来西亚棕榈油产量较去年底有所提高,供给充分,今年 1 月棕榈油价格环比下降 5%,为每吨 865 美元,今年国际市场棕榈油价格将继续走低。

2014 5 月印尼贸易部发出有关降低棕榈油和可可仁等出口税的规定,其中棕榈油在 5月份的出口税为 12%,比起 4 月份所规定出口税为 13.5% 更低。印尼贸易部通知,5 月份政府所推荐棕榈油出口价格为每吨为 932.64 美元,较之前推荐价格下降 4.1%5 月份的可可仁推荐价格为每吨 2967.72 美元,较 4 月份推荐价格为下降 0.1%

 

(四)亟待发展产业在面临2015年东盟经济共同体到来的准备框架中,印尼政府着重优先发展九种工业部门,以期这些工业竞争力较东盟其他国家更具优势,九部门即农业为基础的工业,例如棕榈油、可可和橡胶,鱼加工工业,纺织工业、鞋子、皮和皮制品、家具工业、饮食品工业、化肥和石化工业、机器及其设备工业以及基本金属工业。

1. 钢铁业印尼大部分钢铁企业规模小,技术落后,设备陈旧,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以国内最大的喀拉喀托钢铁公司为例,其生产设备大多为 20 世纪 7080 年代的设备。在过去的 10 年中,印尼的钢铁企业未进行大规模的设备更新改造,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不高。印尼政府努力发展本国钢铁产业,计划将粗钢产量从目前的 250 万吨提高到至少 700 万吨,以满足印尼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缺少资金和技术,印尼很难依靠自身能力建设新钢厂。

印尼为提高本国钢铁产能,一直鼓励钢铁工业和炼油厂的投资建设,包括给予长达 15 年的免税期,并给予 2 年期的减税 50% 优惠。

2. 海藻养殖业印尼拥有 111 万公顷的海藻养殖区,拥有可种植海藻种类 555 种,占全球海藻种类的45%。印尼气候适宜常年种植海藻,每 45 天即可收获,具有良好的生产和发展潜力。由于目前印尼海藻利用技术仍较落后,仍需加强与外国合作以更好开发海藻资源。

印尼政府十分关注海藻养殖业,一直致力于促进提高海藻产量,为此专门制订了海洋和渔业产业化计划,并将海藻作为优先发展的重点产品,以提高印尼渔民和农民的生活水平。计划 2014 年产量达到 1000 万吨。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印尼将大力发展海藻下游产业,完善国内产业结构,增加产品附加值并扩大就业机会。

3. 纺织和制鞋业纺织和制鞋业目前已成为制造业两大重点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 2.1%,其中纺织服装在世界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为 1.8%。尽管两大产业有较好的发展,但仍存在设备陈旧、生产率低、能耗较高、品质不佳。这些问题影响了市场竞争力,政府为此将进一步扶持两大行业的发展:一是为吸引投资提供财政优惠政策支持;二是实施设备更新改造计划;三是加强人力资源培训;四是鼓励使用国内品牌;五是通过非关税措施抑制过度进口;六是为开拓出口新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五)重点企业印尼国家石油公司(Pertamina),2013 年《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排名第 122 名,由两家国营石油公司合并而成立的,总部设在雅加达。公司在东京、新加坡、洛杉矶和伦敦设立代理机构。主要从事油气勘探开发、油气加工、油品及天然气产品销售、油气进出口等业务。

2013 年实现利润约为 27.6 亿美元。

网址:www.pertamina.com

金光集团(Sinar Mas Group),由印尼知名华人黄奕聪先生于 1962 年创立,现有数百家法人公司,拥有员工 15 万名,资产约 200 多亿美元,曾被世界著名财经杂志《福布斯》评

为印尼第一大财团。金光集团投资范围远及亚洲、北美、欧洲、澳洲等地。集团已发展形成四大核心产业:制浆造纸业、金融业、农业及食品加工业、房地产业。1992 年起,金光集团开始在中国投资。

春金集团(Musim Mas Group),始建于 1937 年,是印尼最大的棕榈油种植、精炼深加工加工和油化产品生产商之一,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棕榈油精炼厂,是棕榈油原油加工成食用油的先驱,拥有多个棕榈种植园及棕榈果压榨、棕榈油精炼、肥皂、生物柴油、人造奶油、脂肪酸、油脂化工等工厂。集团管理总部位于新加坡,中国总部位于北京。

 

六、投资政策

 

(一)税收政策1. 基本税收制度印尼的基本税收制度分为个人和企业所得税两种,为累进制,采取自我评估法计算税款。其中,应税收入 2500 万盾的,税率 10%;应税收入 25005000 万盾,税率 15%;应税收入5000 万盾以上,税率 30%

2. 税收鼓励措施(1)外企自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辅助设备等资本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费用;(2)外企 2 年自用生产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费用;(3)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可退还进口关税;(4)位于印尼东部的外企,65% 产品出口,雇用外籍人员不受限制;(5)外企用于研究开发、奖学金、教育和培训以及废物处理的开支可列入成本并从毛收入中提扣;(6)对政府鼓励的重点领域,可提供 810 年亏损结转或提高设备及建筑物折旧率;(7)在印尼东部地区投资,土地和建筑物税在八年内减半征收;(8)在开创性行业的投资,企业所得税可由政府承担 1012 年;(9)政府对保税区和设在全国 15 个地区的综合开发区的外国投资还给予一些优惠待遇。

10)印尼政府宣布免税计划以吸引外资印尼政府于 2011 8 月宣布将对特定领域的主要投资者实行免税优惠。免税政策将提供给投资额在 1 万亿印尼盾(合 1.17 亿美元)以上,并投资于基础金属、炼油、石化、可再生能源、机械或电信设备领域的企业,免除其开始商业运行后 510 年的税款。但之前已经享受过减免总投资额 30% 税款政策的企业无法申请免税,而申请了免税的企业也无法申请减免总投资额 30% 税款的政策。

11)印尼政府拟颁布新规,调降对油气开发公司征收的所得税,新规颁布后,对符合条件企业的征税将调降为 5% 7%。此举旨在降低企业的成本,刺激油气领域投资。

12)印尼政府有意改善投资环境,准投资者可获得政府承担进口税便利,该奖励生效于国内市场没有备用的产品或原材料,以及有限的产品印尼工业部向准投资者提供一些许诺,使得他们愿意在印尼设生产基地。所提供承诺,其中如通过修订有关获减免税务(税务优惠)法律保障的 62 号政府条例,以致凡投资于钢铁与基本金属工业、资本货品工业、再生能源、天然资源及电信工业领域的准投资者将享有税务优惠奖励便利,不过汽车生产商不能享有这种便利。

3. 保税区优惠措施(1)对于进口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资本货物、设备以及原料可免进口税、所得税以及奢侈品的增值税。

2)允许企业将 50% 的最终出口产品通过正常的进口手续转移到国内市场,若是非最终出口产品,可 100% 转移到国内市场。

3)允许将一些边角料或废料销入印尼关境内,但含有生产所用材料的量不超过 5%

4)允许这些企业将自己的机器设备出借给保税区以外的或无出口加工地位分包商进行深加工,期限不超过 2 年。

5)如果这些企业将其产品从保税区或出口加工转口区交到这些区域以外的分包商或是这些区域内的其他公司进行深加工,则对其免征增值税和奢侈品销售税。

6)修订保税区管理条例

印尼政府进一步修订 2011 年第 147 号和第 255 号有关保税区管理的部长条例,限制享受保税区政策的产业,以减少区内进口产品流入国内。原条例规定保税区生产产品的 75%必须出口,向印尼国内市场销售的产品不得超过 25%。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在印尼国内市场出售的产品可占总产量的 60%。目前该条例修订仍待印尼财政部确认,并将提供适当的过渡期。目前,印尼国内共有 1557 个保税区和 473 座保税大厦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4. 关税优惠政策近年来,印度尼西亚国家投资协调部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以鼓励与生产加工出口产品有关的设备和原料进口。减免税便是其中最优惠措施之一。通过减免税政策,进入印度尼西亚的商品一半以上享受到优惠措施。这类减让的范围正好说明所征的平均税率和进口加权平均税率为 8% 之间的差别。

1)由国家投资协调局批准的项目,国内外经营者在进口原料和设备时可在享受关税和附加税的减免优惠,以此作为刺激,鼓励各方投资。同时,投资者进口主要设备时可享受免税;进口辅助设备时享受减税 50%;关税税率为 5% 或低于 5% 的生产原料在生产经营的前 2年进口时免税,关税税率超过 5% 的生产原料减半征税;消耗性材料在生产经营的第 1 年也可获得免税。

2)由国外贷款援助的政府项目在进口原料(包括建筑设备)时,都可以享受到关税减免。

3)减免税政策执行时,把专业出口产品生产者与单纯生产制造者区别开。专业出口产品生产者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进口原料、机器设备(包括二手设备),而不受许可证和配额限制。当然出口商品生产者资格必须得到认可。在申请减免税时需提供一份出口产品消耗清单。为了便于监管,进口原料到出口成品的期限为 1 年。到 1987 12 24 日,除了纺织品和服装行业外,其它的行业生产商或生产者都能以专业出口商品生产者资格申请减免税。这样,只要出口需要而国内市场又没有供货或在价格和质量上没有竞争力都可以列入申请减免税优惠范围。出口的最低比例要求也由 85% 下降到 65%

4)从减免税措施实施之日起,有 19.1 亿美元的商品享受到各种关税减免优惠,涉及减免金额达 9.1 亿美元。

5)对用于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货物可退进口税;对于在国内购买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物资免增价税和奢侈品税。

6)印尼政府在 2011 8 月宣布,2011 年持续针对地毯、笔、塑料生产、重型设备、电厂变压器、锅炉、汽车零组件、货运汽车、通讯装置、电子产品及零组件、飞机维修、食品、火车零组件、光纤电缆、树脂、碳粉及船舶修理和制造等16项制造业实施退还进口关税的措施。

 

(二)金融政策1. 金融政策根据印尼有关金融管理的政府条例,自 2014 3 1 日起,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OJK)将向所有金融服务业,包括资本市场、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业征费。OJK 已准备对以下 6 个项目征费:一是供商业银行、人民信贷银行、夏利亚人民经费银行、人寿保险、一般保险、再保险、养老基金、退休基金、企业融资机构、典当业、贷款企业、印尼出口贷款机构、次房贷企业等,将从资产中,一年征费 0.03 0.06%

二是证券交易所、结算与担保机构、存款机构、证交所以外的债券交易机构等,将从企业收入征费 7.5 15%

三是证券发行商与经纪交易商,将从资产征费 0.015 0.03%

四是从事投资管理活动的保管银行从保管服务费征费 0.5%。发行商与上市公司资产超过10 兆盾的,征费 5000 万至 1 亿盾,资产 5 10 兆盾的,征费 2500 万至 5000 万盾,资产1 5 兆盾的,征费 1750 万至 3500 万盾,少于 1 兆盾资产的企业,征费 750 万至 1500 万盾。

五是信托基金销售代理商,每个企业每年被征费 5000 万至 1 亿盾。

六是投资顾问,每个企业被征费 250 万至 500 万盾或每人 25 万至 50 万盾。对于不履行或不缴付征费的企业或个人,每月将从被征收的费用罚款 2% 利息。

2. 外汇政策第一,印尼中央银行(BI)将限制本地银行的外汇交易。至少有 30 家银行必须确定每天的外汇交易配额,旨在维持印尼盾汇率的稳定,严厉禁止它们在国外进行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或用它报价。

第二,印尼将实行国际金融转账指令。印尼金融交易报告与分析中心(PPATK)从 2014 1 1 日开始将实行国际金融转账指令(IFTI),以了解来往外汇流向和数目。所有来往外汇无论其款数多少,包括其短信、传真或其他汇款指示都必须向金融报告中心呈报。

第三,印尼央行修改其有关向银行购买外币的第 10/42/DPD 印尼央行条例,自 2013 5月开始生效。该条例阐明,每个客户或外国人每个月购买超过 10 万美元外币必须通过银行,而不是货币交易商。该条例还规定,所有客户以盾币购买外国货币总额 10 万美元或以上必须附上相关的文件。如果确认外币是用于进口贸易、留学学费、国外医疗费或支付在印尼工作的外国员工工资等非投机行为,可批准购买超过 10 万美元以上的外币。

第四,印尼央行颁布第 15/8/PBI/2013 年号条例,自 2013 10 7 日起生效。新条例的颁布旨在促进企业进行对冲交易,以减少印尼盾汇率波动风险。实施该条例的目的是希望互换与期汇的对冲交易可成为主要交易,并希望将外汇现货交易降低至 50% 以下。

 

(三)投资鼓励政策1. 印尼外商投资制度印尼于 2007 年实施了一部有关投资的新法律(第 25 号法),新法在制度方面,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划定的更加清晰:中央在贸易政策和投资便利化中起带头作用,而地方政府则获得了更大的行政管理责任,废除了在允许投资的领域对外商投资时间的限制,依照法律法规给予投资者国民待遇,不管他们来自哪个国家,新法指明政府不会采取任何国有化活动,除非通过法律并且规定市场价格补偿和通过行使仲裁追索权来解决争端的情况下。考虑到投资者和政府之间的争端与国内仲裁法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规定、印尼签署的各种仲裁公约项下的义务以及 FTAS 和双边投资条约下印尼所做的承诺同时存在,新法同时还有有关国际仲裁的规定。

根据该法规定,外国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完全使用外国资本或者国内资本合资在印尼开展的投资活动。外国投资可能只能采取有限公司的形式。对外国的投资没有一般的政府批准或者筛选过程,原则上,所有领域对投资开放,除了在印尼政府公布的负面清单中规定的已声明不开放或者有条件开放的领域。

2. 新修订的投资负面清单

印尼官方投资统筹机构 2013 12 24 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投资负面清单,放宽了对投资准入的限制,一方面扩大了外商投资的领域,开放了部分原先权限当地投资的行业;另一方面,对外资的持股比例要求放宽,一些行业外商可以控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类为对外资更加开放领域,陆路交通客站和车辆常规检验部门的外资可持股比例从零放宽至 49%,为此次放宽幅度最大的两个行业,其他两个行业为制药业和金融风险投资业,外资可持股比例分别从原来的 75% 80%。广告业外资可持股比例从零放宽至 49%,但仅限东盟国家。

第二类为新设定的外资可持股领域,固定通讯、多媒体综合网络电信、多媒体服务供应商的外资可持股比例分别为 65%65% 49%

第三类为公私合营的基础设施项目领域,其中机场、港口和陆路交通客站(含铁路)的经营管理外资可持股权分别为 49%95% 49%,供水 95%,收费公路 95%10 兆瓦以下发电厂 49%10 兆瓦以上的 100%,输电和配电分别为 100%。此外,此次修订负面清单还收紧了几个外资可持股比例领域,如货物分销业和仓储业从 100% 缩减至 33%。农业领域外资可持股比例因需与 2010 年颁布的园艺法规相配套,从 95% 缩减至 30%

另外清单中完全禁止类的产业有部分化学品、特殊交通设施和博彩业等,部分禁止类的产业有制糖、矿业和医药等。

3. 5/2013 Perka BKPM 条例

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

BKPM)颁布 2013 年第 5 号投资协调委员会主席条例,即“资本投资许可及非许可服务指南与流程”的条例(简称“第 5/2013 Perka BKPM 条例”)。其内容包括:(1)外国资本(PMA)最低投资额必须高于 100 亿印尼盾或等值的美元面额;(2)由于取消了资本投资登记证而简化了许可流程,因此投资者可在满足特定要求后直接申请主要许可证;(3)使用国产及/或进口机械;(4)机械/设备的进口关税有效期为 2 年,并可每年根据主要许可证中指定的项目完成期限进行一次延期。

4. 印尼政府再次颁布经济政策配套

2013 10 月印尼采取的配套政策焦点是为提高在印尼进行投资或经商提供的便利,政策主要讲适用于雅京首都专区,为提高经商便利,该经济政策配套有八个方面组成,即:开始经营业务、安装电力、缴税和缴保险费、解决有关合约而提出的民事诉讼、解决破产案例、有关注册土地和建筑物有权、房屋建造许可证,以及获得贷款便利。

5. 其他投资鼓励措施(1)印尼为提高本国钢铁产能,一直鼓励钢铁工业和炼油厂的投资建设,包括给予长达15 年的免税期,并给予 2 年期的减税 50% 优惠。

2)印尼政府于 2013 11 月修订了《不开放投资项目表》,向外国投资者开放或放宽了部分领域或行业。按照投资项目表,向外国投资开放的领域或行业包括:机场与港口管理,外国投资者仅在管理方面拥有 100% 的权利,货运码头与内河码头,外国投资者可拥有 49%股权;园艺部门,外国投资股权为 30%

3)印尼财政部为大力支持资本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推出了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财政奖励政策,期限是 5 年到 10 年,主要针对 5 个工业部门,包括原金属、炼油、天然气、有机基础化学、可再生能源和电信设备。但前提条件是,这些部门的投资者在印尼的投资额至少为 1 万亿盾(约合 1.17 亿美元)。对于那些投资商业经营不到一年的投资者,也可能会享受到此项优惠税收政策。

4)综合经济发展区(KAPET

为发展某些区域的经济建设,如印尼东部地区或者偏远地区,印尼政府已开辟几个综合经济发展区,在这些区域的投资者,可获以下优惠措施:给予 30% 的投资补助;加速折旧和摊提;亏损结转可延长 10 年;降低股息税。

 

七、公司注册在印尼可以成立 100% 的外国直接投资(简称 PMA)的独资企业,也可以成立合资企业,这两种企业都是印尼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PT)并在印尼注册。

外国投资可在印尼雅加达向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提出申请,也可向各地方的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或者通过印尼驻各国的外交代表机(大使馆,总领馆,领事馆)提出,所以,投资者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认为最方便的地方提交投资申请书。不过若在保税区内投资,则应先将投资申请提交保税区主管部门,再由保税区政府提交投资协调委员会。

印尼的投资协调委员会以及地方投资协调委员会或印尼政府驻外代表,将对投资者的申请进行评估,如果还需要其他文件或资料,则会致函投资方加以补寄。若投资申请得到批准,则投资协调委员会主任或者印尼政府驻外代表机构将发出投资同意书。从收到申请到颁布批准证书全过程约 10 天工作日。在颁布投资批准证书后,外国投资公司可按印尼有限责任公司的条款,去印尼的公证机关,以对章程进行公证的形式成立企业。

1. 向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

BKPM)或印尼政府驻海外机构提出申请:外国投资者申请一项投资,须填写一式两份的专门表格,并提交 BKPM 或印尼驻外使馆,同时提交以下附件:(1)由外国投资方(自然人)提供的:英文或印尼文的公司章程、外国人有效的护照复印件;(2)由外国投资公司PMA)提供的:公司章程、纳税注册登记号(NPWP);(3)由印尼合作方提供的:公司章程、个人身份证、纳税注册登记号(NPWP);(4)工艺流程或生产流程图和加工原材料的规格、服务性行业的业务活动介绍;(5)有关合作伙伴:根据印尼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规定,在小企业和大中型企的合作中,应当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合作形式;由相关小企业出具一份声明,表明合作项目符合 1995 9 号法律“印尼小型企业”的规定。

2. 在保税区投资的申请企业如要在保税区投资,则应通过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向投资协调委会(BKPM)提出申请,并要求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向保税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附件和以上小节内容相同。

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授权对项目的申请书进行预审,并对项目所需土地、建筑及有关基础设施情况进行初步评估。为此,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投资者追加说明材料。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在收到投资申请书两周内,应将该申请书连同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的意见呈报投资协调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随后负责签发土地使用准字,项目所在地准字、厂址许可证、建筑许可证、环保执照和外籍人员工作准字。投资者无须另行申请。

3. 向经济发展特区(KAPET)提出的申请和得到批准的程序

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向经济发展特区投资时,都要向发展特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济发展特区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报投资协调委员会主席,并由主席颁布批准证书,并通过经济发展特区管理委员会正式通知申请人。经济发展特区将负责对投资实施中的许可证准字进行评估和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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