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文化教育老挝学制分为小学五年,初中、高中各三年。1909 年,老挝开始开展高等教育,在万象建立了第一所师范院校。1958 年,在万象建立第一所大学。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老挝开始建立越来越多的高等职业院校,1990 年私立高校开始兴起。至今,老挝有 5 所大学,10 所师范学院,22 所职业院校和 90 所私立高校。老挝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把发展教育作为基本国策。1986 年以来,政府提出高等教育不仅应该服务于政府,还应该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人才。2000 年实行教育改革,实施三个大发展策略,包括扩大入学机会策略、提高教学质量与配合市场策略和提高教育管理策略。在老挝高等教育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立法也不断调整。2000 年,新教育法被宣布为主要教育法,同时关于私立教育的法律也出台,成为推进私立高校发展的力量。老挝高等教育由四个部分组成的:师范教育、大学教育、职业教育、私立高校。老挝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为高等教育发展不平衡,高校大致集中在大城市,导致了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子女上学比例低;注重初等和高等教育,职业教
育环节薄弱,专业面窄,政府重视度和社会认可度不高,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高校招生多,教师和教学设备相对不足,加上教师整体学历偏低,导致教学质量不高;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不完善,包括立法不完备、财政管理效率不高、教育监督落后、对外合作交流少等。
五、优势产业
(一)产业结构2012 年,老挝三大产业占 GDP 的比重分别为:农林业占 26.7%,同比增长 2.8%,工业占 28.2%,增长 14.4%,服务业占 39%,增长 8.1%。
(二)主要优势产业老挝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薄弱。1986 年起推行革新开放,调整经济结构,即农林业、工业和服务业相结合,优先发展农林业;取消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转入经营核算制,实行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经济政策,逐步完善市场经济机制,努力把自然和半自然经济转为商品经济;对外实行开放,颁布外资法,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经济关系,争取引进更多的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据老挝计划投资部统计,截至 2012 年老挝累计吸收外国投资金额约 166 亿美元。项目投资主要在矿业、水电、农业、服务业、工业和手工业等领域,前三名分别为:越南 27 亿美元、中国 20 亿美元、泰国 14 亿美元。
老挝于 1997 年 7 月提出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998 年 2 月被列为观察国,2001 年完成外贸备忘录,2013 年 2 月 2 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997 年 7 月老挝正式加入东盟,成为东盟新四国之一;目前是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员(10+1)及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合作成员。
自 2000 年设立经济开发区以来,老挝批准设立了 10 个经济开发区,占地 13564 公顷,其中有 2 个经济特区及 8 个专业经济区,即:沙湾—色诺经济特区、金三角经济特区、磨丁丽城专业经济区、万象嫩通工业贸易园、赛色塔综合开发区、东坡西专业经济区、万象隆天专业经济区、普乔专业经济区、塔銮湖专业经济区、他曲专业经济区等。目前,进驻开发区的国内外投资企业共 100 多家,其中有国内企业 26 家,外资企业 74 家,合资企业 5 家,协议资金 42.7 亿美元。投资行业中服务业占 49%、工业占 33%、商业占 18%。
1. 农业
老挝是一个农业国,农业资源条件良好。老挝土地资源丰富,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 27 人,属热带季风气候,日照时间长,雨水充足,农业开发条件较好。老挝地广人稀,潜在耕地面积 800 万公顷,实际耕地面积 80 万公顷,主要农作物是稻谷,其中糯稻占90%。2011—2012 财年农业生产总值约为 24.03 亿美元,同比增长 2.8%,占 GDP 26.7%。农作物主要有水稻、玉米、薯类、咖啡、烟叶、花生、棉花等。稻谷种植面积占全国农作物种植面积的 85%。咖啡是老挝重要的出口农产品,其它农作物还有玉米、棉花、烟叶、甘蔗、茶叶、热带水果、豆类及其它根茎类作物等。2012—2013 年度老挝全国稻谷产量达到 340—350 万吨,人均达 500 多公斤,超出老挝年人均 300—350 公斤的实际消费需求。此外,肉类、水产品、禽蛋等年人均供应量达到 50 多公斤。根据老挝政府制定的“七五”规划(2011—2015 年),保证 104 万公顷农田生产,争取年均生产大米 420 万吨,每公顷产量 4 吨,争取年出口大米60万吨;玉米种植面积15.4万公顷,生产玉米84万吨;畜牧业年均增长4%—5%,年产肉类 22.15 万吨,年产水产 15.72 万吨;年产咖啡超 4.4 万吨;年产橡胶 4000 吨;甘蔗种植面积 5 万公顷,年产甘蔗 215 万吨;年产安息香 50 万吨。
2. 林业
老挝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森林覆盖面积达 1120 万公顷,占全国面积的 48%,木材蓄积量 12 亿立方米。其中有许多名贵木材和林产品,如桧木、柚木、花梨木、紫檀、红木、松木、安息香、松脂、葛藤、砂仁、胖大海、紫胶等。为杜绝财政税收流失,老挝政府近期出台了加强木材管理政策,主要有:要求在全国范围内,不允许任何企业向百姓收购珍贵木材,防止破坏林木;不许原木、方木、锯材、树根、树瘤、木材半成品及观赏植物等未成品出口,并要求加工成成品后出口;如检查发现各级政府有违法合谋开采、买卖木材,以及海关工作人员有内外串通或违法批准出关的现象,将严肃处理;国内外经营者如非法买卖木材,将严格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等。根据老挝政府制定的“七五”规划(2011—2015 年),至 2015 年森林覆盖面积达 65%。
3. 矿业
老挝矿藏资源丰富,但大多数矿藏未查明储量和品位,属中国三江成矿带延伸部分,主要矿藏有锡、金、铁、铜、铝、锑、煤、宝石、钾盐、石膏等。目前,老挝全国获批并进行勘探、开采的矿产项目主要集中在 21 种矿产中,其中投资项目数量最多的是铜矿,有 49 个项目,占总项目数的 24.02%,面积 14463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39.82%;排名第二的是铁矿,共有 29 个项目,占总项目数的 14.12%,项目面积 3428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9.44%;排名第三的是金矿,有 24 个项目,占项目数的 11.76%,项目面积 4394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12.10%;排名第四的是煤炭,有 18 个项目,项目面积 2782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7.66%。据老挝计划投资部统计,日前老挝政府已经批准 264 个矿产项目,分布在老挝所有 16 个省和万象市。
老挝全国获批的矿产类投资项目达到 470 个,项目特许经营面积 36323.64 平方公里,总投资额 59 亿美元。其中,北部省份的特许经营面积最大,达到总面积的 59%。老挝全国获批并进行勘探、开采的矿产项目主要集中在 21 种矿产中,其中投资项目数量最多的是铜矿,有 49 个项目,占总项目数的 24.02%,面积 14463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39.82%;排名第二的是铁矿,共有 29 个项目,占总项目数的 14.12%,项目面积 3428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9.44%;排名第三的是金矿,有 24 个项目,占项目数的 11.76%,项目面积 4394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12.10%;排名第四的是煤炭,有 18 个项目,项目面积 2782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7.66%。
矿产投资项目分布在全国各地,北部有 15 种矿产,特许经营面积 21433 平方公里,其中,铜矿占面积达一半以上,达到 57.56%,接下来依次是金矿、铁矿和煤炭;中部有 13 种矿产,特许经营面积 7584 平方公里,其中钾矿 2923 平方公里,占中部总特许经营面积的 38.55%,其次是金矿,2130 平方公里,占中部总特许经营面积的 28.10%,接下来是铁矿,占中部总面积的14%;南部有7种矿产,特许经营面积7297平方公里,其中铝土矿面积3101平方公里,占南部总特许权区面积的 42.50%,接下来依次是铜矿和铁矿,分别占南部总特许经营面积的23.24% 和 15.39%。根据老挝政府制定的“七五”规划(2011—2015 年),年产铜板 8.6 万吨、铜精矿 29.8 万吨、金 6 吨、煤炭 100 至 200 万吨、石膏 60 万吨。
为保护环境,规范开采活动,2012 年 6 月,老挝政府出台规定,2016 年前不批准新的采矿申请,但是事关国计民生的煤炭开发不在此列。老挝政府正在对一些已取得采矿许可但迟
迟不进行开发的企业进行检查,必要时将吊销其采矿许可。
4. 电力
老挝地处中南半岛北部,境内多山,水电资源丰富,是东南亚地区水能蕴藏量最丰富国家之一。湄公河水能蕴藏量 60% 以上在老挝境内,全国 200 公里以上河流 20 余条,有 60 多个水能丰富的水电站建站点,装机容量可达 1800 万千瓦。老挝领导人因之而宣布,将把老挝打造成为“亚洲的蓄电池”。在中老能源合作方面,中国有很多企业参与了老挝的水电开发,如葛洲坝集团、中国电建集团等。目前,南欧江流域梯级水电开发是中国水电目前最大的境外投资项目,项目共规划 7 个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达 115.6 万千瓦。迄今,老挝共有 24 个正在运行的电厂,总装机容量约 3250.3 兆瓦。其中外资电厂 14 个,装机容量约2859.6 兆瓦;老挝国家电力公司运营的电厂 10 个,装机容量超过 390 兆瓦。
根据老挝政府制定的“七五”规划(2011—2015 年),至 2015 年,完成 8 个电站建设,共装机 286.52 万千瓦;推动 10 个水电站建设,共装机 501.5 万千瓦,计划投资 112.95 亿美元。同时,老挝能源与矿产部预计 2014—15 财年老挝电力生产将同比增长 8.47%,达到 14968.14吉瓦时(GWH)。出口泰国和柬埔寨的电量将达到 11793.68 吉瓦时,金额约 5.35 亿美元;从中国、泰国和越南进口的电量将达到 1128 吉瓦时,金额约 6255 万美元。
5. 旅游业
老挝自然旅游资源丰富,气候条件良好,空气清新,无污染,许多旅游资源尚待开发。老挝琅勃拉邦县、巴色县瓦普寺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著名景点还有万象塔銮、玉佛寺,占巴塞的孔帕萍瀑布,琅勃拉邦的光西瀑布等。革新开放以来,旅游业成为老挝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近年来,老挝与超过 500 家国外旅游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开放 15个国际旅游口岸,同时采取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减少签证费,放宽边境旅游手续等措施,旅游业持续发展。2011—2012财年老挝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90万人次,旅游业收入4.35亿美元,同比增长 7.1%,前三大游客来源国为泰国、越南和中国,旅游业已成为老挝第二大收入来源,仅次于矿产业。2013 年 5 月,老挝被欧盟理事会评为“全球最佳旅游目的地”。这将有助于老挝吸引更多的外国游客。近年来,老挝政府致力于改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以迎接不断增加的国外旅游客流。预计 2014 年,到访老挝的游客将达到 358 万;2020 年,这个数字将增加到 450 万。主要景点有:万象凯旋门,位于老挝市中心,是万象最受欢迎的旅游景点;琅勃拉邦,又称“銮佛邦”,已经有 1000 多年的历史,现已被列入世界历史遗产名录。
根据老挝政府制定的“七五”规划(2011—2015 年),年吸引外国旅游者 280 万人,年创汇 3.5亿美元,新建、改造宾馆 300 家。
(三)亟待发展产业为实现在 2020 年前消除贫困和摆脱世界最不发达国家状态的发展目标,老挝政府制定了六大贸易发展战略,即:对外贸易战略、产品生产和出口战略、进口管理战略、过境贸易服务战略、市场开发和商品管理战略、人才开发和行政管理战略,并视之为老挝经济发展的“引擎”。老挝积极推行鼓励国内外投资,将自然资源转化为资金的政策和措施,以资源优势带动经济发展。目前老挝有投资潜力的领域有农业、种植业、养殖业、不需要大面积用地的中小型加工业和养殖业、物流业、酒店业、餐饮业、旅游景区开发业等。其他还有根据新修改的《投资促进法》新规定的相关服务业,如医院、职业学校、大学等。特别是,政府打算把新的投资重点放在农业生产上面,农业将是老挝最有发展潜力的领域。老挝新一届政府明确中央与地方的投资审批权限,并强化对重点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如:将继续停止矿权审批、禁止原木出口、暂停橡胶种植项目审批,鼓励木薯、玉米、甘蔗等有利于劳动就业和提高收入的项目投资。亟待发展的产业有:1. 出口商品生产;2. 农林、农林加工和手工业;3. 加工、使用先进工艺和技术、研究科学和发展、生态环境和生物保护;4. 人力资源开发、劳动者素质提高、医疗保健;5. 基础设施建设;6. 重要工业用原料及设备生产;7. 旅游及过境服务。
六、投资政策老挝对外国投资给予税收、制度、措施、提供信息服务及便利方面的优惠政策。老挝政府通过为企业的创立、纳税以及对外贸易提供便利,从而改善了老挝的经商环境。
(一)外汇政策老挝货币为基普(KIP)。根据老挝外汇管理规定,基普为有条件兑换,鼓励使用本国货币,但在市场上基普、美元及泰铢均能相互兑换及使用。人民币仅在老挝北部中老边境地区兑换及使用。过去几年,老挝货币兑美元的汇率呈稳定上升的趋势。2012 财年,老挝货币基普对美元升值 0.17%,对泰铢升值 0.13%。2013 年 4 月公布的基普兑换美元汇率为 7601 基普兑换1 美元。根据老挝外汇管理规定,在老挝注册的外国企业可以在老挝银行开设外汇账户,用于进出口结算。外汇进出老挝需要申报。携带现金如超过 10000 美元,需要申报并获得同意方可出入境。在老挝工作的外国人,其合法税后收入可全部转出。
(二)税收政策目前老挝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外国企业和个人与老挝本国的企业和个人一样同等纳税。老挝共有 6 个税种,其中间接税含营业税和消费税 2 种,直接税含利润税、最低税、所得税、手续和服务费等 4 种。经老挝国会通过,2009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增值税税制改革。
1. 进口用于在老挝国内销售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可减征或免征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即:进口经有关部门证明并批准的原材料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营业税;进口老挝国内有但数量不足的半成品 5 年肉可按最高正常税率减半征收进口关税和营业税;进口经有关部门证明并批准的老挝国内有但数量不足或质量不达标的配件可按照东盟统一关税目录中的税率征收配件关税及消费税。
2. 进口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在加工后销往国外的,可免征进口和出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3. 经老挝计划投资部批准进口的设备、机器配件可免征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4. 经老挝计划投资部或相关部门批准进口的老挝国内没有或有但不达标的固定资产可免征第一次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5. 经老挝计划投资部或相关部门批准进口的车辆(如载重车、推土机、货车、35 座以上客车及某些专业车辆等)可免征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三)投资鼓励政策1. 进口用于在老挝国内销售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可减征或免征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2. 进口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在加工后销往国外的,可免征进口和出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3. 经老挝计划投资部批准进口的设备、机器配件可免征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4. 经老挝计划投资部或相关部门批准进口的老挝国内没有或有但不达标的固定资产可免征第一次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同时,老挝政府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给予投资优惠政策。
(四)老挝鼓励外国投资的行业
1. 出口商品生产;2. 农林、农林加工和手工业;3. 加工、使用先进工艺和技术、研究科学和发展、生态环境和生物保护;4. 人力资源开发、劳动者素质提高、医疗保健;5. 基础设施建设;6. 重要工业用原料及设备生产;7. 旅游及过境服务。
(五)地区鼓励政策老挝政府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给予投资优惠政策:1. 一类地区,指没有经济基础设施的山区、高原和平原,免征 7 年利润税,7 年后按10% 征收利润税。
2. 二类地区,指有部分经济基础设施的山区、高原和平原,免征 5 年利润税,之后 3 年按 7.5% 征收利润税,再之后按 15% 征收利润税。
3. 三类地区,指有经济基础设施的山区、高原和平原,免征 2 年利润税,之后 2 年按10%征收利润税,再之后按20%征收利润税。免征利润税时间按企业开始投资经营之日起算;如果是林术种植项目,从企业获得利润之日起算。
此外,企业还可以获得如下 4 项优惠:①在免征或减征利润税期间,企业还可以获得免征最低税的优惠;②利润用于拓展获批业务者,将获得免征年度利润税;③对直接用于生产车辆配件、设备,老挝国内没有或不足的原材料,用于加工出口的半成品等进口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赋税。
4. 出口产品免征关税。对用来进口替代的加工或组装的进口原料及半成品可以获得减征关税和赋税的优惠;经济特区、工业区、边境贸易区以及某些特殊经济区等按照各区的专门法律法规执行。
七、公司注册在老挝设立企业的形式包括私营企业、股份企业和公司。私营企业指的是个人拥有全部所有权,以个人名义开展经营并无限制承担企业一切债务的企业形式。
股份企业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在协议的基础上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形式。股份企业分为一般股份企业和有限股份企业两种。一般股份企业指的是股东以相互信任为基础共同经营并无限制共同承担债务的企业形式;有限股份企业指的是对债务负有限责任,即“债务有限股东”的企业形式。
公司指的是以资金入股,各股价值相同,股东按照入股比率来承担公司债务的企业形式。
公司分为有限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和大众公司两种。有限公司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但不超过 30 个股东持股的公司形式。
只有一个人持股的有限公司叫“一人有限公司”;大众公司指的是由至少 9 个股东成立并可以自由转让股份和对外公开销售股份的公司形式。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1)向老挝计划投资部及其下属省/直辖市计划投资厅或者老挝工业贸易部及其下属省 /直辖币工业贸易厅申请外国投资许可证;(2)获得外国投资许可证 2 日内向老挝工业贸易部(或省/直辖市工业贸易厅)企业注册办公室递交企业注册申请材料(含:企业注册申请书、企业名称许可证、投资许可证、成立协议、企业章程及授权书等);(3)递交申请后 10 个工作日获得批复(如未获批准将有书面说明)。
为便于外国投资者到老挝投资,老挝政府在计划投资部投资促进管理局及省/直辖市设立“一站式”服务办公室,受理外国投资并负责办理企业投资、注册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