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经济时报》6月17日报道,为推进特殊经济区发展,印度商工部提出三个建议:一是允许区内企业在国内市场销售部分产品,二是延长区内企业在重点产品及重点市场出口促进计划下享受的优惠,三是取消区内企业替代性最低税和股息分配税。
根据商工部数据,自2006年推行特殊经济区计划以来,印已公告特殊经济区土地47803公顷,至今仅17689公顷土地已投入使用,占已公告土地的37%。而在389个特殊经济区中,仅185个特殊经济区在运营中,即至少有一家企业在开展出口。
商工部长希塔拉曼强烈建议对特殊经济区计划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