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中国商会
印度尼西亚中国商会,原名为中资企业(印度尼西亚)协会(英文名为ChineseBusinessAssociationinIndonesia),成立于2005年5月,2010年9月28日改名为印度尼西亚中国商会(英文名为ChinaChamberofCommerceinIndonesia)。商会由驻印尼中资机构和中国个人自发组成,是非赢利性、非政治性的民间社团。商会的宗旨是为在印尼注册的中资企业服务,维护中国企业在印尼的合法权益;增进中、印尼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促进中、印尼两国企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发挥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商会现有会员单位120多家,全部属于中资企业,包含世界500强国有企业以及中国国内百强、行业龙头民营企业。涵盖能源、矿产、交通运输、金融、保险、电子信息、机械、工程承包、化工及贸易等多个行业。
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大会,理事会是全体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受全体会员大会委托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全体会员大会权利,决定和处理协会的日常事务。商会设秘书处,负责商会的日常事务及联络工作。商会实行行业联系人制度,根据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将会员单位按石油天然气、矿产、电力、通讯、金融、商品贸易、工程承包、交通运输、加工制造等九个行业进行分类,分别指定行业联系人,负责为本行业会员提供专业服务。
商会的主要功能是沟通交流、服务促进、约束协调、诉求维权。围绕这四大功能,商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沟通交流
要在商会与企业间架起桥梁,加强与中资企业(包括港、澳、台的企业)的交流,与当地政府、商界、社团的交流,与使馆内部的交流。
服务促进
商会要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如劳务、税务、法规、市场行情等方面的服务。
约束协调
中资企业要自律,要自我约束,企业间要团结。商会要发挥协调功能,帮助企业建立统一、有序的竞争机制,避免多个企业为同一个项目出现恶性竞争的现象。
诉求维权
商会要帮助被迫害的企业维权。对中资企业遇到的各种问题、中方利益受到损害等情况,商会要帮助企业寻求使馆或华人社团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利益。
随着中、印尼两国经贸合作关系的不断加强,印度尼西亚中国商会在中、印尼贸易合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会长:刘浩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印尼办事处首席代表
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拥有30年的工作经历。长期从事石油天然气海外市场开发、管理和公共关系工作,曾先后在伊朗、哈萨克斯坦、伊拉克等国工作,2003年初来印度尼西亚从事中国石油印尼项目与资源国政府、合作伙伴、使馆的公共关系,协调中国石油印尼项目内部管理和运营的相关工作。
印尼中国商会(商会前身:印尼中资企业协会)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副会长(副理事长),2011年代理会长,2012年6月任商会会长。
印度尼西亚中国商会
ChinaChamberofCommerceInIndonesia
TEL:021-5748611
徐玲蔡新法
FAX:021-5748521
email:chinacm[ta]gmail.com
ADD:wisma46kotaBNI47thfloorsuite4701JIJend.sudirmanKav1JakartaIndonesia10220
联络方式:Ms.RuohyiTham,SeniorMarketingManager
电话:+6565085863
邮件:ruohyi.tham[ta]ibcaa.c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