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传电讯社4月17日阿斯塔纳讯,哈萨克斯坦环境和水资源部制订了向绿色经济转变的一揽子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对废料管理体系完善,提高空气质量,水、生物资源利用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涉及20条相关法令。生态法典中将加入发展二次利用资源市场、建立废料管理一体化系统、垃圾分类要求、生产者对垃圾处理的扩大化责任等规定。环境部将负责调节地下水利用的职能,负责发放部分地下水资源特别使用许可证。在林业法典和特别自然保护区法律中将制定特别自然保护区和林业用地变更为其他用地的规定,建立生物圈和跨界保护区的规定。尽管政府已通过可再生能源利用支持法,但是为改善投资者的投资条件并对消费者提供支持。目前必须对其进行修改和补充,鉴于此,将进一步研究结算金融中心稳定工作的机制,各种可再生能源的限额,扩大个体消费者组别,为哪些消费者购买可再生能源装置提供专门帮助等问题。对可再生能源固定电费结合汇率变化形成指数化。(张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