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传电讯社6月20日阿斯塔纳讯,哈萨克斯坦议会上院全会二读最终通过了为支持可再生能源使用对一些法律法规进行修改的法律草案。根据立法程序,该法案得到议会全面通过并将提交总统签署。该法律草案规定,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购买电价予以固定,且对每种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电价均予以固定。此外,使用可再生能源所发电量将由新成立的统一财务清算中心购买,该中心再通过哈萨克斯坦统一电力系统予以分配。对没有通电的地区,购买哈萨克斯坦企业生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的一半费用将由国家补贴等。(张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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