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传电讯社6悦日阿斯塔纳讯,哈萨克斯坦马日利斯(议会下院)全体会议二读通过《关于补充和修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实施和拓展新型国家-私人伙伴关系法律》的草案,对八项法律进行修改。
按照立法程序,草案将提交议会上院审核。在草案制定过程中,有议员提出经一步澄清和完善某些条款法案,包括国家机关在国家—私人伙伴关系中的权限、明确国家担保申请人资格、调整特许经营项目可行性、明确特许经营违法责任等。
哈经济预算部部长多萨耶夫曾在法案一读中称,根据目前的《特许经营法》哈萨克斯坦只有BOT(建设—运营—转让)一种机制,新草案将要求采用新的国家-私人伙伴关系形式,包括“建设、运营和转让”、混合合同及利用私人特许经营项目提供公共服务等。(李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