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阿经贸关系发展概况
1991年10月阿塞拜疆宣布独立,
双边贸易。据中国海关统计,截至2006年,阿塞拜疆是我在独联体12国中的第7位贸易伙伴,贸易额相当于两国建交之初(1992年)的246倍。而据阿塞拜疆官方统计,2006年,中国对阿贸易占阿外贸总额的2%,在阿外贸伙伴中排名第12位。而中国在阿进口贸易中的份额为4.2%,排名第6位。
我对阿出口商品结构呈逐步优化趋势,商品品种也不断扩大。2006年,长期以来占我对阿出口半壁江山的低档服装鞋帽类商品在我对阿出口商品总额中的比重从2005年的19%下降到10%。机电类商品(海关代码首位为8)在我对阿出口总额中的比重则从2005年的44.2%上升至51.2%。其中,农业机械及其配件、汽车及其配件、通讯设备及器材、空调设备、食品加工机械等的出口都有不同增长。此外,我对阿出口的中间产品,以及家具、工具、装饰材料、玩具、灯具等商品也均保持稳定增长。
我对阿出口商品结构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双方经济技术合作规模的扩大带动了我机电产品的对阿出口;其次,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和阿经济实力的增强,越来越多的阿各界人士有条件前往中国亲眼目睹我经济建设巨大成就,增进了对我了解,加强了与我合作的信心,以及对中国产品的兴趣和信任。
中阿历年贸易统计(单位:万美元)
|
中国海关统计 |
阿塞拜疆海关统计 | ||||
年份 |
进出口 |
对阿出口 |
自阿进口 |
进出口 |
对阿出口 |
自阿进口 |
1990 |
|
|
|
115.4 |
53.3 |
62.1 |
1992 |
150 |
107 |
43 |
无统计 |
无统计 |
无统计 |
1993 |
440 |
128 |
312 |
194.1 |
103.1 |
91 |
1994 |
980 |
483 |
497 |
无统计 |
无统计 |
无统计 |
1995 |
378 |
107 |
271 |
277.9 |
129.1 |
148.8 |
1996 |
140 |
119 |
21 |
290.1 |
138.9 |
151.2 |
1997 |
1566 |
147 |
1419 |
325.1 |
142.2 |
182.9 |
1998 |
131 |
115 |
16 |
956.23 |
879.24 |
89.99 |
1999 |
114 |
99 |
15 |
1382.49 |
1366.67 |
15.82 |
2000 |
617 |
219 |
398 |
2796.94 |
2309.05 |
487.89 |
2001 |
1504 |
1077 |
428 |
4442.4 |
4198.5 |
243.9 |
2002 |
9548 |
9403 |
146 |
5233.49 |
5102.26 |
131.23 |
2003 |
23839 |
20372 |
3467 |
11166.75 |
9238.14 |
1928.61 |
2004 |
18396 |
14375 |
4021 |
17720.41 |
14548.59 |
3171.82 |
2005 |
25835 |
23395 |
2440 |
27291.4 |
17367.63 |
9923.77 |
2006 |
36866 |
34667 |
2199 |
22887.17 |
22248.92 |
638.25 |
2007年1-2月 |
2385 |
2360 |
25 |
1933.61 |
1845.25 |
88.36 |
注:阿海关1990年数据系前苏联统计。阿从1993年开始独立统计。
经济合作领域。15年来,两国在经济合作领域的相互接触和了解逐步深入,总体合作层次明显提高,项目规模显著扩大(如中电工电站项目、四川机械进出口公司铝厂项目等),非石油领域合作项目不断增多,合作方式不断拓宽,除积极参与国际承包工程投标外,中国企业还开始尝试与阿方开展组装生产、投资、技术合作等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有效带动了我机电产品逐步打进阿市场,改善了我产品在阿形象,扩大了我在阿影响。
据我经商参处掌握的资料,当前在阿正式注册经营的中资企业计有20余家,国内投资主体以国企为主,如中石油勘探开发公司等。民营企业投资规模相对较小,华为公司是其中佼佼者,在阿业务开展最为成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7年1月,各主要中资企业在阿境内实际投资总额累计约为3亿美元。
政府间合作。15年来,我国家和政府领导人先后访阿。阿新老总统及其他政府部门领导也到访中国,双方高层对发展两国经贸关系均持积极支持和肯定的态度。两国政府经贸合作混委会机制于1999年正式建立,于同年举行了第一次会议。2003年,商务部经贸代表团访阿期间召开了混委会第二次会议。
双方政府间签署的经贸合作文件主要有:
《中国和阿塞拜疆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议》(2006年1月生效)、《关于中国政府向阿塞拜疆政府提供商品贷款协议》(1993年和1994年。未执行,已失效)、《中国政府向阿塞拜疆提供优惠贷款的框架协议》(1998年。未执行,已失效)、《中国政府向阿塞拜疆提供500万元人民币无偿援助协议》(2002年。用于购买12部中国产奥迪轿车,已交接)、《中国政府向阿塞拜疆提供1000万元人民币无偿援助协议》(2004年,尚未执行)、《中国政府和阿塞拜疆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议》(2005年。中方允向阿提供500万元人民币援款,与2004年1000万元共同用于援建项目建设。尚未执行),以及《旅游合作协定》、《航空运输纪要》等。
二、中阿经贸关系发展特点及问题
经历了15年的发展,中阿经贸合作主体、合作领域和合作质量都发生了明显变化。经贸合作主体由开始时期的个体商贩发展到大公司和正规企业;合作范围从石油领域和“大市场”扩展到非石油工业部门和科技领域;经贸合作的质量随之提升。由于发展条件限制和多方面因素作用,主要表现出以下特点和问题:
1、虽然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等我有实力企业近年开始进入阿承包工程市场,但与两国合作潜力和实际需求相比较,影响和规模较大的双边经济技术合作项目仍然较少,在阿从事投资合作的企业也较少,两国务实合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我石油企业几年前就进入阿市场,但迄今投资经营效果差强人意,部分企业和人员、设备已撤出市场,部分开发协议处于转让过程之中,总体呈“退守”状态,值得关注和研究。
3、虽然阿总体对外关系政策重点不在中国,但阿方在发展对华务实合作方面表现得更为主动和积极。例如,我对阿出口构成中,除合作、投资项目带动的商品出口外,由阿方有关部门、企业和商人主动在华采购的商品比重越来越大(如农机、汽车等),且呈持续增长态势。此外,阿方主动邀我企业参加在阿经济技术合作项目、主动提出开展合作的情况也愈来愈多。
4、双边贸易不平衡。从历年贸易统计中不难看出,中阿贸易方面,中方顺差持续扩大,我出口几乎覆盖双边贸易额,阿对我年出口额却始终没有突破1000万美元(2003-2005年阿方统计错把中国公司在阿销售原油收入计入当年对华出口,导致阿方出口额陡然增多),其出口商品也一直是聚乙烯等极少数化工原料。虽然目前阿方对此暂未提出异议,但应引起注意。
5、对阿发展一般商品贸易潜力越来越有限。与阿其他主要贸易伙伴相比,我企业在文化、语言、习俗等方面不占优势,同时缺少地利之便,运输及其它往来成本相对较高,加上阿市场容量所限,发展一般贸易的市场空间越来越小。
6、当前仍有不少中国商人在阿从事“大市场”贸易,去年以来还出现扩大趋势。随着通过各种渠道来阿人员的增多,涉及华人的治安和领事案件也有所增多。据了解,这部分商人在阿多没有注册公司,经营的货物基本通过“灰色清关”方式进入阿境内,人身财产安全均缺乏法律保障。因此,有必要特别提醒相关方面和我在阿商人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未雨绸缪,切实汲取中国商人在俄罗斯等其他国家遭遇清理、驱逐和“禁商”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