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励在边远地区投资,延长免税年限,对在大马士革和大马士革农村省、阿勒颇和霍姆斯市之外投资的项目,免税时间由原来的5年延长为7年。
2、鼓励发展股份公司,控股公司除享受其它法律条文所赋予的优惠条件外,还享受投资法所规定的各种优惠;免除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合营公司股票发行印花税。
3、为阿拉伯和外国在叙投资提供更多便利,包括允建独资或合资项目;允许为建立和扩大投资项目拥有或租用必要的土地和房产;允许携带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外汇出入叙境。
4、扩大公司自主权,允许公司自行确定理事会成员的国籍、人数、年龄、非叙利亚人代表比例,而不需受149号贸易法的限制。
5、经政府同意,可根据项目性质需要在外国银行开设帐户,也可将作为资本以外汇存入叙利亚银行的部分资产以邻国市场价兑换成叙镑。
根据10号投资法及其7号修订法,所有项目均需经叙投资最高委员会(HCI)审批通过。HCI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与会成员包括总理、两位副总理和负责经济、农业、运输、供应、工业、计划、财政等部部长。除电力生产和输送、航空运输、港口、瓶装水、电话、石油天然气生产和加工等领域以外,其他都是叙允许国内外企业直接投资的领域。叙在审批时优先考虑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
1、符合国家发展计划;
2、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当地资源;
3、有助于增加就业机会;
4、能够增加出口;
5、能够采用最新设备和技术;
6、位于偏远的不发达地区如哈塞克、拉卡和德尔祖尔等省。
自1991年颁布10号投资法以来,截止到2002年底,叙批准的投资项目已达3052个,吸引国内外资金4040亿叙镑(合87亿美元),其中外资占72.5%,51.7%的资金用于进口设备和器材(共2090亿叙镑,合45亿美元),共提供了121,114个就业机会。在所有项目中,工业项目985个,占投资总额的77.2%;运输项目1984个,占投资总额的15.8%;农业项目66个,占投资总额的4.4%。 2002年当年批准实施的投资项目为976个项目,投资金额为740亿叙镑(合16亿美元),其中440亿叙镑(合9.5亿美元)为外资,设备进口金额达370亿叙镑(合8亿美元)。
在叙投资的外国公司主要集中在石油和天然气领域。另包括以利用叙本国资源为主的加工工业如纺织、服装、食品和旅游、运输等项目。主要公司包括壳牌、三菱、三星、美孚、Conoco、Total-Fina-Elf、Mol和Ina Nafta Plin、DupontGray-Mackenzie以及沙特阿拉伯的瓦利德亲王等。
规模较大的有Al-Furat石油公司(由叙国营石油公司SPC与荷兰壳牌和Deminex合资成立)、德尔祖尔石油公司(由叙国营石油公司与Total-Fina-Elf合资成立)、DEZ联合天然气公司(由叙国营石油公司与法国Total-Fina-Elf和美国Conoco合资成立)。另有韩国Samsung与叙国营电子工业公司Syronics合资生产电话交换机设备。在制药工业,许多美国大型制药厂(如Bristol Myers/Squibb,Eli Lilly, Pfizer, Abbot, Schering Plough 和Upjohn),同化装品和保健产品生产企业(Shirley)、Disney服装和文具公司、一些软饮料和果汁饮料品牌企业、化肥和杀虫剂生产企业一样,已许可在叙生产。最新取得许可的美国品牌还有Polo、Bugles和TCBY。据官方估计,外国和合资项目的数量约有350个,总投资额约为1500亿叙镑(约合30亿美元)。
在来自阿拉伯国家投资中,沙特占有较为特殊的地位,这是由于沙特许多王室成员的夫人均是叙利亚籍,因此与叙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这些家族的子女在长大****后纷纷回到叙利亚,在叙投资了一批工业和旅游项目。
为促进外商在叙投资,1971年成立了自由区总局。外国公司与本地企业在自由区内享有同样的投资机会。两大自由区分别位于拉塔基亚港和塔尔图斯港。此外,大马士革北部的阿德拉、阿勒颇、大马士革国际机场、大马士革市内各有一个自由区。迄今已建立的7个自由区总占地面积达700万平方公里。叙政府对在自由区内经营的公司提供以下优惠政策:
1、货物进入自由区不需进口许可证,进口商只需出具有关提单、仓单供检验即可。只有军事和其他禁止物品除外。
2、除军事和国际违禁物品之外,不受再出口规定的限制。
3、所有进入自由区或存贮于自由区的货物均免关税和其它税收。
4、允许在自由区自由存取外汇,其来源无需申报。外汇兑换不必遵循现行的货币限额。
但总的来说,目前由于投资环境不理想,加之叙银行对私营企业支持力度不够,因此,在叙大规模和综合性的、高技术产业的投资项目较少,叙也缺少国际化和现代化经营的大公司,在海外投资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