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国家移民总局总监速波表示,7月16日内政部长和劳工部长共同签署了加强在柬外国劳工管理的通令,通令要求各公司、企业所聘请的外国职工和技术人员必须办理劳工证、劳工登记册和有效期限护照签证等合法手续。目前,移民局和劳工部已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在柬外国劳工进行检查,对没有工作许可证或持逾期工作许可证而未办理延期的外国人,除被强制办理工作证件外还将处以20万(约合50美元)至50万瑞尔(约合100美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被驱逐出境。
速波同时指出,目前在柬外国劳工约5万至6万人,每名劳工办理工作证的费用约100美元,每年可为政府带来500万至600万美元的财政收入。
根据柬劳工法规定,外国劳工在柬就业必须持有劳工部颁发的工作许可证和雇佣卡。目前,我在柬有大量劳务人员,希相关企业和人员主动前往劳工部办理相关证件,完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