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允许建筑工人从一个公司或一个项目转借到另一公司或项目上,这可能包括其它行业"。哈立德*阿尔哈兹拉吉是在接受海湾新闻报一记者采访时讲这番话的。
他说,该办法将包括那些与雇主有纠纷并已获得临时工作许可证的工人及那些担保公司破产或是倒闭了的工人在内。
他补充说:"那些担保公司已倒闭的工人,必须持有法院签署的确认担保公司已经倒闭或破产的判决才允许转借"。
阿尔哈兹拉吉解释说,建筑行业的劳工流动或转借到别的公司工作的办法主要是针对非技术劳工的。
他说:"实施该办法旨在减少更多的非技术工人进入首都并有助于劳动部实现杜绝此类人失业的目标"。
他说,该办法将给那些有了新项目而需要劳工的建筑公司一个能够以较少的费用即可从当地市场上招募到工人的机会。
"这些费用与公司从国外招聘工人所需费用相比就算不什么了。因此,这一新办法对劳动部和雇主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
阿尔哈兹拉吉说:"劳动部正试图给那些作为该办法的受益雇主们发函,说明该办法使他们从国外招聘工人的费用降低了,且也减轻了他们作为担保人对工人的责任,同时工人也同样从该政策中获益"。
他估计在开始阶段,该办法的实施将面临诸多困难,尤其是在有关租借期及承借方公司对工人的需求程度方面。
"劳动部已准备组建一个新的部门,贯彻执行该办法"。
享受该办法的建筑及维修工人在获得一个许可证后即可工作3年以上或直到工程竣工。工人的转借许可证将由劳动部签发并收取由劳动部规定的较低的费用。
信息来源:2003年8月13日(海湾新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