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次长哈里德.阿尔哈拉基博士签署的该通知说:如果一个担保人注销了一个雇员的劳工卡,之后他(担保人)又决定让该雇员留在阿联酋,那么他(担保人)必须提交一个新的工作许可证。
实际上,有一些雇主在注销了其雇员的劳工卡之后又与这些雇员达成了恢复工作的协议,并中途撤回了其它的注销手续,保留了居住签证的有效性。
该通知说,一旦雇佣关系被终止,且雇员领取了他们的所得并签署了结算证明后,如果雇主还想留用他们,那么雇主必须重新雇用他们。
如果雇主决定重新雇佣一个劳工卡被注销的雇员,必须在注销之日起30天内办理再雇佣手续。
雇主还必须致函许可证部门或劳工办公室,该函应附一份新的劳工卡的申请表、一份新的雇佣合同以及所有必要的文件。
根据该已生效的通知,劳工卡管理部门将按该劳工护照签证章上的同类专业签发新的劳工卡。
消息灵通人士说,劳动部已决定要严惩那些无视劳工及外国人雇佣法的公司。劳动部以前已签发过多项决定,以限制部分公司大量引进市场并不需要的劳工的非法活动。
如果一个公司在它与其雇员间的劳动关系终止后,不履行必要的手续以注销雇员的劳工许可证的话,那么该公司的业务将被禁止,直到它的违规行为得以清除为止。
如果一个公司对已到期的雇员劳工卡不进行延期,那么该公司的业务将在延期宽限期后立即被暂时中止。而且,在清理了其违规行为的3个月后才能开始其业务活动。
该消息灵通人士补充道:不支付罚款的公司,他们的业务将被暂时终止,直到其违规行为被清理完的6个月后才允许恢复其业务。对不按时支付雇员工资的公司,如果此类违规行为重复发生,该公司将被关闭并吊销其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