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30年代以前,巴林以贸易和采珍珠立国。1932年巴林在阿拉伯湾地区首先发现了石油,开始有石油收入。以此为转机,巴林修建了比较扎实的基础设施。在中东地区,巴林的人均收入占第五位。在海湾地区,是人均寿命最长的国家之一。据2002年的普查统计,巴林人口为65万多人,年增长率1.73%,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940人。人民受教育程度达到欧洲国家水平。
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由于石油收入开始相对减少,巴林的政府开始实施经济结构多元化政策,鼓励在其它行业的投资,希望改变巴林经济结构。炼铝业、服务业、石油化工业、修造船业和旅游业获得了相当的成功。巴林逐渐建立了自己金融市场。现在巴林的金融业在海湾和中东地区已小有名气,在银行、融资和阿拉伯银行业方面尤其突出。
巴林是1981年成立的海合会(GCC, Gulf Co-operation Council)的创始国。巴林实行国王统治,由哈利法家族世袭相传。现任国王谢赫哈玛德本伊萨阿勒哈利法陛下,1999年即位。政府的日常工作委任给了一个由23位大臣组成的内阁处理,首相是国王的叔叔谢赫哈利法本萨勒曼阿勒哈利法殿下。
2000年11月,哈玛德国王宣布成立“最高国民委员会”,并命其起草“国民行动宪章”,即巴林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蓝图。2001年2月,巴林举行全民公决,98.4%有选举权的公民投赞成票,拥护“国民行动宪章”。2002年第四季度,经过选举,巴林成立了下议院,不久,国王指定了上议院。巴林政治改革进展顺利。
巴林的政治改革在海湾地区比较靠前。公民不分男女都有说话、表达意愿和宗教自由,都有就业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巴林有是多个音乐团体,经常在酒巴、夜总会演出表演,举办问答竞赛和卡拉OK演唱。巴林不禁忌饮酒和买卖大肉。这在附近国家是绝无仅有的。
巴林经济自由度比较高。依据贸易政策、税收、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货币政策、资本流入流出、对外投资、银行金融、工资价格管理、财权、法律规定和黑市管理等标准衡量,巴林都比较靠前。例如在1999年,美国《华尔街报》曾把巴林与卢森堡并列评为全球经济自由度第四位。
巴林制订的21世纪发展目标是把巴林建设成为国际分拨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外国直接投资合作中心、国际会展中心和技术培训中心。
为了发展经济,巴林开始对外开放经济,大力引进外国投资。欢迎外国投资出口型的和与当地现有产业不直接竞争的企业。占地多、耗能多、耗水多、或对环境有不好影响的产业不受欢迎。除了能够带来实质性技术诀窍和国外资本的,或兴建工业工程项目的,或组建地区性批发服务的,或特许的之外,外国人来巴林投资兴办企业,都需要与巴林籍人合作,巴林人占51%的股份。
为了引进外资,巴林提供了一些优惠政策。
一、规范的驰张适度的政策
(一)外汇管理
在货币兑换和资金转移方面,巴林没有限制。巴林没有法人税和所得税。对利润、资本和收入的汇入汇出,或货币的兑换,巴林没有设限。
(二)标准与指标
在巴林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团体,须符合巴林商业部批准的标准和指标,遵守环保、安全、卫生和劳保等方面的规定。
(三)欢迎外国企业参与
目前,巴林的主要产业,例如石油、天然气、铝、以及与基础设施相关的产业都归国家所有。同时,巴林正在积极推动私有化,没有任何一个产业限制外国投资者介入。外国企业在巴林享受巴林企业同等待遇。
二、政府对外资企业的要求和优惠政策
为了实现巴林经济结构多元化战略目标,推行基础设施私有化,发展巴林的旅游业,扶持发展中小企业,扩大巴林就业,巴林政府对外资企业的经营活动没有特别的要求,但是它们必须满足约束巴林企业的规定条件,遵守当地法规。例如,雇佣一定比例的巴林籍雇员,产品在巴林增值40%,出口量必须达到总产量的25%等。
(一)巴林吸引外资的主要优势和优惠政策
1、区域地位优越,巴林位处东西时区的中点。
2、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交通通讯比较便利。通过25公里的跨海大桥和海上交通,连接沙特阿拉伯等海湾国家市场。
3、宏观经济状态稳定,通膨率维持在1.70%上下,在本地区相对比较低。
4、除石油行业外,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法人税、直接税和预扣赋税。
5、不限制资本、利润、产权收入和红利的汇回母国。
6、如果当地股权占企业的51%,或者产品在巴林增值40%,那么,它们在海合会成员国之间的财务事项往来就不征关税,和产品贸易关税。成员国的公民可以在6个成员国里自由往来,可以在这些国家拥有资产。这在海合会国家关税同盟的文件里是规定了的。
7、巴林货币第纳尔与美元挂钩,汇率稳定,每美元兑换0.377第纳尔。
8、法律行政管理框架实用规范,新企业团体法人注册管理制度齐全。对新企业,实行7天“快车道”商业注册登记服务。
9、金融业比较发达,有170家银行和200多家保险机构,融资便利。
10、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建立100%归外国所有的企业。
11、政府对燃料油、水、电实施补贴。
12、海合会国家的公民可以拥有土地和财产所有权。
13、海合会以外的国家的公民,允许拥有商业财产和居住财产所有权;在划定的区域内,允许拥有旅游业、银行业、金融业、卫生和培训项目的财产所有权。
14、允许中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往返机票,在巴林国际机场办理7天-14天的机场落地入境签证。
15、巴林已经拥有7处工业区,第8处位于希德港区,正在建设当中。
16、商标注册之后,知识产权能够得到承认和保护。
(二)鼓励投资制造业的政策
1、雇佣巴林籍雇员补贴。
2、退电费。投资制造业的所有行业,前5年退50%的电费。
3、退土地租用费。在政府规定的工业区内投资任一行业制造业的,前3年退100%的土地租用费。
4、退关税。投资制造业的所有企业,前5年退100%的关税。
5、出口信贷。所有行业都可以申请使用出口信贷。
6、关税保护。先驱产业和下游产业可以享受10-20%的关税保护。
7、在巴林的新投资项目或加工产业,它们使用的机械和原材料,免征进口税。
8、巴林自由贸易区
目前,巴林有2个自由贸易区。第一个是萨勒曼港口自由贸易区,为免税进口的机械设备提供自由转运便利。第二个位于巴林斯特拉工业区,将在巴林加工的原材料、在巴林注册的企业进口的机械设备都享受免税待遇。巴林自由贸易区也为用于再出口的临时进口的物资提供便利。
三、巴林无税优势
除了对石油公司征税以外,巴林基本上是一个无税国家。巴林没有所得税、资本增益税、销售税、房地产税、利息税、红利税、产权税和其它费税。因此,巴林是一个适合建立经营海湾地区业务办事处的国家。
巴林已经与摩洛哥、埃及、约旦、阿尔及利亚、法国、马来西亚、伊朗、中国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突尼斯、叙利亚、黎巴嫩、苏丹、英国和印度的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正在谈判之中,不久有望签署。
巴林与英国签有双边投资计划,与美国的双边投资协定也在考虑之中。
巴林与美国、中国、塞浦路斯、法国、德国、希腊、新加坡、土耳其、英国、也门签定了航空运输税协定。
巴林对企业财务申报有明确规定和要求。根据巴林商业公司法,在巴林注册所有股份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被免除责任义务的公司的董事会,必须递交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严格符合国际会计标准的董事长报告和财务报表。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每6个月公布一次经过外部审计单位审计的财务信息。在巴林股票市场上市的公司都必须每季度公布一次经过外部审计单位审计的财务信息。
所有在巴林股票市场上市的股份合伙公司都必须在公司财务年度结束之后的6个月内召开一次年度大会。银行企业则要求在3个月内召开此类大会。
所有股份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被免除责任义务的公司,都必须进行一次年度审计。
金融单位的红利分配都必须经过巴林货币局(巴林央行)的批准。
1996年第26号法令要求会计必须遵守“国际审计标准”,要求金融单位、保险公司和公开股份合伙公司必须聘请经过国际公认的专业审计单位的成员进行审计。
在财务信息呈报和披露方面,一个公司的财务报表、董事长报告和审计报告必须呈报给巴林商业部的公司事务司,复印件呈送各股东。另外,金融单位必须在年底后的三个月内向巴林货币局呈报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季度后的两个月内呈报季度财务信息报表。依据巴林货币局颁发的经营执照进行营业的所有银行,都必须依照“国际会计标准”准备它们的财务报表。外国银行在巴林设立的办事处在准备它们的财务报表的时候,可以参照美国或英国的“普遍能接受的会计原则”(GAAP, 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伊斯兰金融机构在准备财务报表的时候,可以依照AAOIFI 指南。
为了引进外资,巴林设立了专门辅助机构,主要有巴林经济发展委员会、巴林开发银行等。
(一)巴林经济发展委员会
巴林经济发展委员会是一个半私营的自治机构,成立于2000年4月。它的原主席是巴林首相,副主席是王储。2002年2月,首相自己辞去主席职务,委托王储担任主席。
巴林经济委员会的董事会由7位大臣和来自私方的7位高级执行董事组成。人员组成的初衷是要保证该委员会巴林私营行业能够积极参与巴林的经济发展。
巴林经济发展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规划监督巴林的经济发展战略,引进外国直接投资。它的工作重点集中在6个方面,即巴林的信息技术和通讯业、教育培训服务、旅游业、医药保健、金融服务和下游产业。
巴林经济发展委员会的工作方法是大力创造很好的投资环境,为上述6行业引进外国资本做好服务,以达到实施巴林经济结构多元化战略,协助经济持续发展,增加社会就业机会的目的。
它的日常工作是向国内外私人行业提供明确无误的政策解析,全方位的向国内外投资者提供信息、咨询和协助,从投资起始阶段的信息咨询,到办理各种手续,再到投资项目开工启动和营业,都尽量提供方便。
(二)巴林开发银行
巴林开发银行是巴林政府组建的。它通过信贷和融资,对各种项目的发起人提供支持,鼓励他们在工业、商业和贸易领域投资发展。巴林开发银行通过提供短期和中期贷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它对一个项目的最多贷款支持额是50万第纳尔(折135万美元)。巴林开发银行通过参股、安排租赁、融集资本购买原材料、提供出口信贷和保险等形式,参与已有的或新建的项目。
巴林银行有能力提供优厚的利率、灵活宽裕的还款期限(可长达3年)和条款,以及竞争力很强的手续费等。
巴林开发银行的任务与巴林经济发展委员会相同,都是为了实施巴林经济结构多元化战略,协助巴林经济持续发展,增加社会就业机会。它参与支持的项目,发起人可以是任何国籍的人。只要具备良好的资信,有充足的财力,它都可以协助支持。
巴林开发银行的信贷资助范围不包括房地产的购置、第三方债务赔付、消费品的购买、批发和零售业务的融资等。
(三)基础设施
为了引进外资,巴林刻意建造了三个展览和会议中心。它们是巴林国家展览中心、海湾国际会议中心和巴林会议中心。
巴林是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OAPEC, Organisation of Arab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的成员国,但是没有加入欧派克(OPEC, Organis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1981年,巴林与科威特、阿曼、卡塔尔、沙特阿拉伯和阿联酋一起组成了海合会(GCC, Gulf Co-operation Council)。在经济、内部安全、社会和国防等方面,6个成员国进行政策协调和合作。巴林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