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称,根据越央行决定,自2010年2月起,国有商业银行(不含农业银行)、股份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合资银行、外国银行越南分行的外汇存款(无期或12个月以下期限)准备金率为4%;农业银行、中央人民信用基金、合作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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