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7日,在缅甸首届议会召开前夕,缅甸第一部经济特区法正式出台。其主要内容是: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外汇可免税,项目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完时,缅甸国民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得少于25%,除特殊情况,必须聘用缅甸公司,投资项目周围尽可能环保达标特等。据有关法律法规,投资者可以使用按照中央决定额度内的外汇以保证项目的运转。但据一位缅甸经济认为,并没有规定外汇汇率是按照市场汇率还是接近市场汇率的固定汇率。现颁布的经济特区法仍然存在一些不清楚的地方,一些国家对缅甸的法律环境稳定性也持怀疑态度。
但此间缅甸经济观察家认为,以上法律的出台说明缅甸正在逐渐发生变化,已公布的法律也可以进行必要的修改。
以上法律发布前三个月,缅甸与泰国合作的土瓦经济特区计划已经开始实施,包括土瓦经济特区在内,缅甸至少将建三个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