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缅甸向私企转让的工作情况看,过去由于对拟转让的国企定价太高,导致转让效果不太理想。目前拟转让的企业底价将按照合理适当的原则进行。对于一些价值较高、但经济效益前景看好的国有企业,向私企一次转让如有困难,可采取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方式进行。同时放宽对私企的转让条件,原定条件为:电影院只能用来开电影院,但现在的政策中已取消这一硬性规定。接受转让的私企可根据市场需求决定经营的范围。
自1995年以来,截止目前,已有10个部的200多家国营企业向私企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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