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务能源部周日在网站表示,该26处作业区,包括亚齐查波伊50兆瓦与史乌拉哇阿加姆的160兆瓦;苏西塔琅山的36兆瓦和布基特基里的83兆瓦;苏北西波伦利亚75兆瓦与梭利卡玛拉比—罗布兰—杉普拉卡的200兆瓦;西爪哇谭波玛斯100兆瓦;芝梭洛的50兆瓦与苏卡拉美的30兆瓦;中爪哇温加兰的100兆瓦;东爪哇艾贝耳—威里斯的120兆瓦和胡乌柏拉宛—伊珍的270兆瓦;西努胡乌达哈的65兆瓦;东努梭科利的30兆瓦与阿塔贴的40兆瓦;北马露姑柴洛洛的75兆瓦和哇雅瓦的140兆瓦;中苏玛拉纳的36兆瓦;峨仑打洛苏哇哇的110兆瓦;万丹卡耳德拉.万丹湖的115兆瓦;楠榜拉查峇沙的91兆瓦;苏西里基槟榔亚宛.慕亚拉拉波约的400兆瓦;楠榜苏奥.史京召的230兆瓦;南苏兰道.达达卜的225兆瓦,以及中爪哇古芝和峇杜拉登分别为175兆瓦。这些作业区是在2007至2010年间所规定的。
印度尼西亚即有已开发的地热系统,多半仅限于与火山有关的水力热气系统的场地。截至去年鉴定276处地热区,总产能达29京瓦,其中才1千196兆瓦供安装于地热发电站。
此外,也有非火山区而与镮矿石有关地区的地热能源(加里曼丹),以及与平原地层有关的地热系统(东南苏、巴布亚),该系统所鉴定产能达2京瓦,是需加以进一步研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