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古斯表示,目前各经济特区的基础设施还不能达到投资者要求,交通运输、能源、电力、劳工、原料、市场、投资等方面的手续办理程序和规定尚未完备,这使得吸引投资者的进程十分缓慢。从2005年到2010年14个经济特区只吸收到27.5兆盾投资额,占全国投资总额的3.14%。
据投资协调署(BKPM)主任吉达.威尔耶宛(Gita Wirjawan)披露,目前只有东加里曼丹(11兆盾)、南加里曼丹(3兆盾)、北苏拉威西(3兆盾)三个经济特区吸收了较大的投资额。吉达披露,根据147号政府条例,对上述14个经济特区投资可享受5年内减免所得税30%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