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分局饭堂配送(重招)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盈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21号大东裕商业大厦1402室之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1-08487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分局饭堂配送(重招)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最高限价: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分局饭堂配送(重招)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代理编号:YXZB202106AJG201;
3.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细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3本项目技术参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4需要落实的 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 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 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1〕9号)等。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 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须包含配送业务范围)》相关证书;
3.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活动。(按投标函格式提供)
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按投标函格式提供)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 (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参与投标操作。
3.7投标人在采购代理处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21号大东裕商业大厦1402室之一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6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参与投标形式和具体操作:
1.1平台注册:本次采购标活动采用网上参与投标形式,对于首次参与本市 项目的投标人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jy.zs /)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1.2系统参与投标:已注册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1.3缴纳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
1.3.1缴纳保证金:投标人网上参与投标完成“我要投标”成功后,按 交易系统提供银行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登录系统→ 交易系统→交易列表→管理—点击“子账号申请”—企业进入子账号申请列表页面—申请子账号。咨询电话:0760-89817351/89817287。
1.3.2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或粤商通移动CA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1.3.3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保证金转账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由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而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责任。
1.4投标签到: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证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使用粤商通移动CA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粤商通移动CA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出具电子保函,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按“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或按电子保函的申请程序办理手续,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或因操作不当等造成电子保函不能按时出具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
地址:中山市阜沙大道41号
联系方式:0760-231894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市盈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21号大东裕商业大厦1402室之一
联系方式:0760-86121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袁小姐
电话:0760-86121898
发布人:中山市盈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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