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柳州10月11日消息(广西台记者梁泰)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公安部最新出台规定,吸毒成瘾的人,在没有戒毒之前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对此,广西柳州发出公告,将注销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驾驶证,这将涉及一千多人。
广西柳州市车管所牌证科王科长说,毒品对人的中枢神经有很大影响,吸毒的人开车上路容易失控、超速或者完全不受到控制。他们发现,因吸毒后开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近期逐渐增加。今年5月,柳州一名吸毒者开小车撞了一辆电动车,导致车主死亡;8日,柳州市滨江西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撞飞了路边的水泥墩之后,撞坏了7、8米长的护栏,驾驶员当场死亡,车上还有一个人受伤。交警发现,开车的人何某是吸毒成瘾未解除人员,没有依法申请注销驾驶证。警方核实后发现,这样的人在柳州市还有1382人。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吸食或者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解除的人,车管所应当注销他的机动车驾驶证。柳州车管所此前已经早早地跟当地的禁毒办人员进行了信息库共享,柳州市交警要求这1382名吸毒成瘾未解除人员马上停止驾驶机动车。同时,还通过发函的方式通知他们在11月9日之前要主动到车管所办理驾驶证注销手续,否则将会采取强制措施。另外,交警根据数据库的资料,将全面清理校车、客车驾驶人员的信息,如果开校车或者开客车的人有吸毒行为的话,也不会核发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