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8月13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继7日对6家奶企开出首张罚单后,昨日,国家发改委对沪黄金饰品协会及5家金店开出第二张反垄断罚单,来自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透露,涉事协会及企业因价格垄断共被罚款1059.37万元。
操纵黄、铂金饰品价格
据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查实,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曾组织老凤祥银楼、老庙、亚一、城隍珠宝、天宝龙凤等金店召开会长会议,商议制定《上海黄金饰品行业黄金、铂金饰品价格自律实施细则》,约定黄、铂金饰品零售价的测算方式、测算公式和定价浮动幅度。
上海执法人员依照《价格自律细则》中规定的测算公式及浮动范围制作黄、铂金饰品零售测算价格及浮动范围表,经测算比对,老凤祥银楼、老庙、亚一、城隍珠宝、天宝龙凤五家金店黄、铂金饰品零售牌价全部落在测算公式规定的浮动范围内,并且调价时间、调价幅度以及牌价高度一致。五家金店操纵黄、铂金饰品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依照《反垄断法》进行处罚
上述负责人指出,行业协会的上述行为违反《反垄断法》第十六条的规定,5家金店的行为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按照发改委价监局要求,上海市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对行业协会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而对5家金店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1%罚款,共计1009.37万元。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十三家企业向执法机关递交《自认报告》,但执法部门只处罚了五家企业。对此,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执法机关对提取到的所有证据材料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并对所有被查企业的黄、铂金饰品价格进行测算比对,证实该5家企业在协会组织的会长会议上商议《价格自律细则》,并在会后遵照实施,因此依法对该五家企业做出处罚决定。
金店回应:接受处罚不复议
今天凌晨,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物价局根据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四十九条规定,考虑到上海老凤祥银楼已于调查前主动停止该行为,且配合调查,积极整改等,以及该行为性质和程度等因素,决定对上海老凤祥从轻处罚,处以2012年相关销售额百分之一的罚款即323.29万元。
上海老凤祥银楼方面称接受上海市物价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豫园商城今日凌晨发公告称,由于上海老庙黄金及上海亚一金店在相关调查前已主动停止价格操纵行为,故而从轻处罚,老庙黄金被罚去2012年相关销售额百分之一的罚款360.13万元,亚一金店则被罚去了141.83万元。两家公司同样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市黄金饰品行业协会有关人士今天上午向记者回应称:“协会已经接到处罚通知,并接受这一处罚决定。”该人士坦言,“行业协会确实组织过会员单位讨论价格,并起到主导作用,违反《反垄断法》。”据称,下一步,协会将在全行业进一步推进学法、懂法的教育,继续抓紧整改。
据了解,目前黄金行业协会及5家企业均提出整改措施,协会承诺将通过全体大会深刻检讨错误,并发文彻底废除《价格自律细则》,从此不再组织“价格自律”相关会议,5家企业也表示将坚持企业依法自主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