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男,汉族,1965年6月生,河南南阳人,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昌吉市委副书记、人大党组书记、纪检委书记、政法委书记。主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和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分管市委机关、综合目标管理、社会稳定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包括督查、审计、司法、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计划生育、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党委信息化和驻外工作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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