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交警总队负责人在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的通气会上介绍,近年来,省联席会议建立了较大事故“约谈”制度,对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对事故发生地市政府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据不完全统计,先后共有9个市(共发生21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的政府分管市长被分管副省长“约谈”。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
“事故少、秩序好、人民群众满意”是交管工作的总目标。从2003年底开始,安徽省就建立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08年至2011年,全省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7.8%、3.2%、4.1%、1.82%。
五年来,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先后将4个市、10个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为年度省级挂牌整治重点管理地区,不定期组织省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督查,对验收合格的予以摘牌,对验收不合格的继续列入下年度挂牌督办,对连续三年验收不达标的地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高速公路设应急处置机制
记者从安徽省交警总队获悉,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3100公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先后出台了《安徽省高速公路雾天交通管理应急处置预案》、《安徽省高速公路冰雪天气交通管理应急处置预案》、《安徽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安徽省高速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012年4月,“高速公路恶劣气象监测预警系统”终端延伸至全省高速公路交警大队,通过浏览“高速公路恶劣气象预警平台”信息,全省高速交警能够及时掌握气象预警信息和道路实时气象信息,达到“预警信息早发布,勤务部署早安排,应急措施早实施”的目标。2011年11月29日,公安交警、交通路政、气象等部门参加的安徽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正式揭牌运行。
市民通过规章监督交警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分解为执法案卷考评、执法监督、执法办案场所规范设置等9个方面,明确具体的记分办法和情形,引导各地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具体化、常态化,形成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
省交警总队介绍,近3年来,全省有近45个集体和102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410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公安厅和公安部交管局表彰,有7位民警因公牺牲,其中1位被评为革命烈士;67位民警因公负伤。(马闯 赵纪彬 马珺 本报记者 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