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的刘以革坐在二中院的被告人席上受审 摄/记者王巍
本报讯 用公司的钱款给关系户送红包,原环保部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刘以革动用几十万元公款被控涉嫌贪污罪,于今天上午在一中院受审。
10时40分,头发花白的刘以革被带进法庭。刘以革落座后,掏出眼镜戴上,然后拿出一张事先准备好的纸开始陈述。
刘以革担任中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案发前,她把该公司的款项打入到其父的账户里。她称,该账户里剩下的8万元,以及与深圳公司合作得到的利息24万元,被她作为打点关系户的费用使用了。
刘以革说,她从财政部调动到环保部,在对于有关环保的投资并不了解的情况下,需要请专家对投资进行评估,事后要给专家们包红包。证据显示,刘以革每年的红包支出均是在春节期间。
刘以革说,她对财务并不精通,直到案发前才知道很多花销如果走账也不存在任何问题,但是她把精力放在了拓展业务上,没有估计到财务制度上的缺失,对此她感到十分后悔。刘以革再三强调,并没有将公款用于个人花费。
公诉人宣读刘以革此前的供述说,将上述的公款均用于个人花销。
对此,刘以革声音有些颤抖地说,她确实将这些钱款用于打点关系户,但因为没有走财务账,所以在她看来就是一种个人的行为。
案情介绍
两次非法占有32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12月至2006年1月间,刘以革利用担任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中晟环保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将公司56万元转入以其父亲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后从中非法占有8万余元。
1999年至2001年间,刘以革将中晟环保科技公司200万元借给深圳一家公司,后非法占有深圳公司支付中晟环保科技公司利息共计24万元。(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