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太原10月26日消息(记者李凡)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山西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西省要求,非煤矿山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事发地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设区的市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事发两小时内报告省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在事故报告机制基础上,山西省将建立非煤矿山事故预警预防机制,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相关部门将完善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建立健全省非煤矿山事故预测预警体系。
为从源头上减少非煤矿山事故,山西省还将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非煤矿山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建立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