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6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立法会秘书处昨(25日)宣布,由今年10月1日起,立法会议员的酬金会由现时每月73150元(港元,下同)调整至84490元。
秘书处表示,立法会议员医疗津贴的金额亦会由每年28020元调整至29420元;而支付办事处营运开支的工作开支偿还款额,则会由每年不超过171万9290元调整至每年不超过216万6310元。
另外,立法会议员可获发还因履行立法会职务而须付出的开支,包括聘用职员、使用顾问服务、宣传用品、酬酢及交通、举办活动及办公地方的开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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