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近日正式发布,该规划透露北京将可能出台拥堵收费管理政策及相应配套设施。
10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八问征收拥堵费》文章,有兴趣的读者可以从网上找到一读,我这里限于篇幅不详细介绍了。
同一天,王安先生在《中国青年报》他的“世说新语”专栏文章《骆驼累死了,游客被捅了》中,也谈到收取拥堵费问题。他说:“北京城堵车已成常态,收拥堵费公平吧?但总会有车可以不付费,也会有人出得起拥堵费,比如送礼的官员,拥堵费最后还要转嫁到那些不送礼的民众身上。”
我们过去有个“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理论与实践,“文革”后放弃了。后来,一些地方官员有了“价格杠杆一抓就灵”的新理念。什么东西紧俏,供不应求,就抬高价格。在经济学上,这的确百试不爽。但公共产品主要是由政府组织提供,不是个纯粹的经济问题,而是政治经济问题,涉及到公平、正义等政治问题,比如教育、卫生、道路等,单纯用价格杠杆,价高者得,灵固然很灵,但也有可能使政府和政策变成为少数有钱人服务。在中国,我看“价格杠杆一抓就灵”新理念也快过时了。任何新理念都有老了的时候,何况价格杠杆也算不上多么新的东西。
城市拥堵费就是个价格杠杆而已。想让城市有多少车辆,那就看你的收费价目表如何制定了。从理论上说,你可以通过价格杠杆让城市没有汽车了。这是个最简单易行的治堵办法,却也是最容易伤害政府与百姓的办法。用不用,如何用,何时用,不可不慎之又慎。仅听管理交通部门的一面意见不行,因为他们的职责是交通畅通,道路不出现拥堵,其他问题可以统统不问不管。
对于拦不住的事情,有时就只能帮助想一想尽可能在实施过程中搞得好一点。倘若城市拥堵费非收不可,我建议不从本市居民车辆开始,而从公车开始。当然,正如王安先生所说,拥堵费最后还要转嫁到民众身上。这个建议很可能行不通。那么,我的下一个建议我最爱提建议,我也讨厌我怎么有那么多建议是从外地进城车辆收起。据几位出国的朋友告诉我,欧洲一些国家里的大城市,比如意大利罗马,对本地居民车辆不收费,外地车辆进城收费,这也是一种收取拥堵费的办法。各地城市可以根据自己城市的发展和需要,收取外地车辆进城费,价格高低也自行决定。你想让外地车辆一辆都不进城,你就把价格定在一辆汽车的价格那么高,再高就该挨骂了。我猜想,收取外地车辆进城费的西方国家一些城市,主要是为了优先保证本地居民用车出行,这也合情合理。特别是为了选票,也不能轻易对本地居民下狠手。外地进城车辆与选票无关,收点就收点吧。价格杠杆从来就是一把双刃剑,挡住了需求,自然也会抑制了供给。其中分寸必须拿捏得恰到好处。我知道我的建议很可能引起外地进城车主的不满,但我声明:外地城市为治堵收进城费,我也愿意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