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网讯:克拉玛依人民广场位于克拉玛依市区的中心,占地面积7.36公顷。1957年以青年为主,用义务劳动建成曾称青年广场。当时场内设有灯光球场、露天跳舞场。1977年,广场进行了整修扩建,占地面积17680平方米,可容纳一万余人,是全市重大集会中心,故又称中心广场。1983年10月正式命名为人民广场。1997年,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为庆祝建市40周年,将人民广场的改扩建工程(将原人民广场、友谊馆、人民公园和灯光球场统一规划、改造)列入为油城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十项重点工程之一,于当年7月16日正式开工建设,1998年6月30日竣工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