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网讯:近日,兵团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兵团党委关于师和兵团机关党政工作部门领导职务拟任人选表决实施办法(试行)》。据悉,该《办法》是在2003年《兵团党委全委会任用师党政正职“票决”试行办法》和《兵团党委全委会闭会期间任用师党政正职征求意见试行办法》基础上,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工作中的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有关规定制定的。《办法》规定,今后,兵团各师党委书记、政委,党委副书记、师长和兵团机关党政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包括由兵团领导兼任的部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拟任人选将全面实行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这也是继《关于深化兵团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下发实行后,兵团党委在推进兵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办法》明确规定了表决会议的5个程序, 同时对回避事项作了具体规定。此外,《办法》对全委会闭会期间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的工作程序作了细化, 明确了程序,同时强调了表决工作的纪律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