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喀什噶尔冲积平原中下游,塔里木盆地西缘,克孜河下游。东西最长140千米,南北最宽80千米,总面积6715平方千米。伽师县内平均海拔1190米。全县地形为东西走向的开形盆地,地形坡降明显变缓,形成由西南向东北微倾的地势,地面坡度为1/1000—1/3000。县城距乌鲁木齐市公里里程1338千米,距喀什市65千米,314国道、南疆铁路横穿县境。周边与疏附县、疏勒县、岳普湖县、麦盖提县、巴楚县、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相接。与周边中亚、南亚的共8个国家毗邻,有红旗拉甫、吐尔尕特、伊尔克什坦、卡拉苏、喀什国际航空港五个一类口岸可利用,具有“五口(岸)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
伽师县曾是古代“丝绸之路”上的重镇,汉代属于古疏勒国管辖,唐代属于安西都护府管辖。1902年(清朝光绪28年)设伽师县。
伽师县水资源丰富,属喀什噶尔河水系,以山区降水和冰雪融水为主要来源,全县境内有融雪型河流7条,是喀什噶尔冲积平原下游的地下地表水汇集区,但由于喀什噶尔河每年来水量极不均匀,存在“春旱、夏洪、秋缺、冬枯”的现象。全县年均地表径流量11.04亿立方米,引用量年均9.1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12亿立方米。
伽师县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典型的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大县,以农业经济为主体,伽师县土地总面积6700平方公里(约合1005万亩),现有耕地面积80余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96%,园地为19.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9%,林地为211.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1%,森林覆盖率为19.5%;扣除城镇、交通、湖泊面积,全县未利用地总面积约540万亩,占总面积的53.7%,其中,可供开发的宜农宜林耕地面积达360万亩,占未利用土地的66.7%。盛产棉花、小麦、玉米、安西茴香以及伽师瓜、杏、葡萄、酸梅等农产品,是全国粮棉生产基地和稀有果品生产基地。素有“西域明珠”、“瓜果之乡”的美誉,2001年伽师县被农业部命名为“中国伽师瓜之乡”、“中国伽师杏子之乡”、“中国酸梅之乡”。伽师瓜、酸梅、唛饴赛木杏并称为伽师县三大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