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北缘,加依尔山南麓,地处东径80°44′~86°1′,北纬44°7′~46°8′之间. 东北与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相邻;东南与沙湾县相接;西部与托里县和乌苏县毗连; 南边奎屯市把独山子区隔开,使这个区成为克拉玛依市的一块飞地.市区距乌鲁木齐公路里程312千米,直线距离280千米;距北京公路里程4086千米,直线距离2600千米.市域东南最宽距离110.3千米, 南北最长距离240.3千米,呈斜条状,总面积9500平方千米,海拔高度在于250~500米之间。市区面积16平方千米.独山子距市区150千米。 【建制、沿革】“克拉玛依”维吾尔语为“黑油”,得名于市区东北部的天然沥青丘--黑油山.1956年克拉玛依油田进入大规模开发建设后,随着石油生产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使一个新兴的石油工业城市初具规模.1957年1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第14次会议决定设立克拉玛依市;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批准克拉玛依设立县级市;同年7月25日, 克拉依市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市人民政府,正